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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4日江西吉安市直遴选公务员笔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小军师遴选 xiaojunshilinxuan.com   201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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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吉安市2016年 5月 14日市直遴选公务员
笔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一、判断题常识较多 供给侧改革主要是刺激消费。答案错误。 供给侧改革主要是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 吉安素有“金庐陵”、“江南望郡”之称。答案正确。
二、单项选择
下列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有
吉安始终把(开放)作为推动振兴发展的第一战略。
三、多项选择(共 5道题每题 1.6分共 8分)
吉安实验区建设的三个重点有():
A吉泰走廊建设 B扶贫 C统筹县级发展 D发展现代服务业
习总记视察江西时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一个希望三个着力,其中三个着力
是指:着力推动老区加快发展,着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推动作风建设。
四、案例分析(25分)
第一题
关于外商企业反映投资环境不好,市场环境存在吃拿卡要,政策落实不到位,
单位办事效率低等问题,市政府分管领导决定由市政府办牵头开个现场办公会,
你怎么组织?(10分)
[参考解析]
现场办公是指领导下到需要紧急处置问题的基层第一线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
题和困难,分析原因,研究工作措施和实施解决办法。
[参考答案]
第一,及时与参加此次办公会的主要领导沟通,了解这次现场会的时间安排、 开会地点及参加人员、要达到的社会效果。并安排人员负责草拟领导讲话稿。 第二,待领导确定此次现场会的具体承办单位后,与该单位联络,确定会议的地点、场所、所需设备的具体安排。
 第三,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尤其是外商企业反映的问题以及我市的做法、政策,并将收集好的资料整理好交给领导。
第四,待将草拟的讲话稿交给领导审阅后,引发出来,交给承办单位,以便
做好会程安排。
第五,将具体的会议方案印发出来,并及时通知到相关参会单位及个人,做
好统筹安排。
第二题
请看漫画
关于简政放权的。
一问是漫画反映什么问题?(6分)
[参考答案]
漫画中反映了市场与政府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政府依据直接干预着市场。
一是部门利益的藩篱难以突破,按照科学管理的要求进行机构设置的调整优
化十分艰难;二是受长期形成的习惯思维和做法的制约,政府职能转变的行动缓
慢,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由此造成的权力任性,违法行政, 政出多门,人浮于事,部门相互掣肘,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用心管,办事难,工作重形式不重效果,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普遍的根 本扭转。
二问是对简政放权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9分)[参考答案] 为更好的简政放权,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是简政放权的关键。要充分认识做好简政放权工作的重
要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扎实推进简政放权工作,真正 做到思想上放胆,工作上放手,政策上放宽,机制上放活,激发各方面的发展活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抓住关键环节,真放权、放真权。处理好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妥善解决“越位、缺位、不到位”等问题,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做到真放权。
 转变作风,讲求实效。简政放权是一场深刻的革命,要求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有相应的改变。要弘扬求真务实工作作风,办实事、见实效,不搞所谓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不当“一放了之、撒手不管”的“甩手掌柜”。
五、大作文(35分)
一段材料习近平总书记讲的要学习法律知识、要敬畏法律敬畏人民。请以敬
畏与担当为题,自拟题目,写一篇不少于 800字政论文。
[深度链读 1]
敬畏法律是“必修课”
 习近平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 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肩负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责任,前提是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树立法律敬 畏意识。
领导干部是推进法治的“关键少数”
 习近平同志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 治中国,领导干部是责任主体和重点群体。相对于人民群众这个法治主体的“广大”,领导干部这个法治主体是“少数”,但这个“少数”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 要、举足轻重。
领导干部是推进法治的“领头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
革命。在这场革命中,领导干部既要回答理论性、政治性、方向性的重大命题, 又要组织完成实践性、创新性、操作性的重大任务;肩负的责任是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扮演的角色是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角色,发挥的作用是领导作用、 关键作用、“领头羊”作用。领导干部的这种作用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 等各个方面,是反映人民共同意志、体现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主体作用的重 要保证。
 领导干部是践行法治的“风向标”。“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领导干部的言行很大程度上代表党组织的意志、体现党组织的决策、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全社会发挥着“风向标”作用。习近平同志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这“四个模范”,明确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
 领导干部是捍卫法治的“守护神”。这种守护,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的坚定守护,是对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和法治文化的坚定守护,也是面对危害、破坏、践踏法治的行为时挺身而出、坚决斗争,对法律权威、法律威严的坚定守护。习近平同志强调,一个政党执政,最怕的是在重大问题上态度不坚定,结果社会上对有关问题沸沸扬扬、莫衷一是,别有用心的人趁机煽风点火、蛊惑搅和,最终没有不出事的!领导干部捍卫法治,态度要坚决,旗帜要鲜明,措施要管用,方法要得当,从而增强守护的影响力、说服力和威慑力、战斗力。
法律敬畏意识是领导干部的“必修课”
 敬畏,就是敬重、畏惧。法律敬畏意识是把法律当作信仰、尊法敬法,当作红线、不可逾越,当作底线、不可触碰,是内心深处对法律的一种态度、一种价值判断。领导干部法律敬畏意识表现为三种意识:法律底线意识,即清楚怎么用

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自觉在法律范围内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法律程序意识,即严格遵循法律程序推进工作,实现工作流程公开化、有监督; 法律规则意识,即自觉遵守法律规则,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 解矛盾靠法。
 法律敬畏意识的“敬”,来源于内心深处对法律的坚定信仰,信仰法律才会敬重法律;来源于法律“好使”“管用”,法律规则、法律程序、法治办法能够解决问题、维护利益、带来效率。“畏”来源于法律的威严。法律是一把高悬的利剑,它的强制力、威慑力让人产生畏惧之心。习近平同志指出,不管什么人,不管涉及谁,只要违反法律就要依法追究责任,绝不允许出现执法和司法的“空当”。领导干部树立法律敬畏意识,实质上是敬畏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敬畏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威严,敬畏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威力。
 少数领导干部心中缺乏法律敬畏意识,关键是认识使然,即法治观念淡薄,法律知识缺乏,权力观不正确,长官意识强,摆不正、处理不好人治与法治的关系、权与法的关系;主要是惯性所为,即不习惯、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仍然习惯用传统的人治思维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甚至以人治的眼光看待法治、以人治的思维研判法治、以人治的方式实施法治;核心是私心作怪,即摆不正义与利的关系,为追求个人利益、小集团利益,罔顾法律规则,罔顾法律程序,不惜逾越法律红线、触碰法律底线,把法律当作一把“折扇”,需要时扇两下,不需要时束之高阁。
 对于领导干部而言,树立法律敬畏意识是一堂“必修课”。心有敬畏,行有所止;手握戒尺,动有所虑。敬畏是内心的法律约束,戒尺是党纪国法。从个人角度看,法律敬畏意识是“防火墙”,防止领导干部无作为、硬作为、乱作为,干出违背党心民心、违背客观规律、触犯党纪国法的事,保证少犯错误、不犯大错。法律敬畏意识是“助推器”,助推领导干部增强法治素养,自觉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更好地履职尽责,更好地发展事业。对于领导干部所在的组织来说,法律敬畏意识是“稳压器”,让组织的工作决策、工作程序、工作举措上接“天线”符合要求、下接“地气”体现需求,保证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规范性。 把树立法律敬畏意识作为一种自觉
 领导干部树立法律敬畏意识,是践行“三严三实”的具体体现,是肩负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责任的必然要求,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重要基础。领导干部树立法律敬畏意识,在态度上要认认真真、行动上要扎扎实实,不喊口号、不练虚功、不玩花活儿。
 在“破”中树立法律敬畏意识。主要是摒弃人治思想和习惯,消除依法办事条条框框多、束缚手脚,不如自己说了算更“直接”、更有“效率”的错误观念,打牢法治思想基础。摒弃错误的权力观,消除“一亩三分地”“我的地盘我作主”“新官不理旧账”等错误观念,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树立权力由人民赋予、权责法定的权力观。摒弃错误的政绩观,消除超越法定权责搞“新政”的错误观念,防止“巩固阵地”“开疆拓土”等错误行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在“学”中树立法律敬畏意识。学法才能懂法,懂法才能心生敬畏。领导干部要自觉学习法律,不仅学习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而且学习法的原则、法的原理、法的价值、法的精神,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等根本性、政治性、方向性问题上学“深”,在工作实践有关的法律法规上学“精”,在一般性、基础性法律法规上学“通”。善于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
学习,培育法治精神,提高法治素养,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法律敬畏意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
在“用”中树立法律敬畏意识。法不仅要讲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 更要体现在运用上。法的价值和生命在于应用。领导干部在谋划工作时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时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时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善于用法治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 善于用法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善于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在法治实践中紧握法律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 度,树立法律敬畏意识。
在“制”中树立法律敬畏意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推进政府权力清
单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等,依法设定 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把领导干部作为法治学习教育的重点对象,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作为领导干部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的制度化、经常化。实行法治建设责任制,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 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通过 健全完善制度体系,保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树立法律敬畏意识。
[参考范文 1](1189字)
形成敬畏法律之心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
国的重要组织者和参与者,领导干部应率先树立对法律的敬畏意识,模范遵守法
律。敬畏之心是法律得到自觉遵守的原动力,也是使法律成为信仰的必要条件。
古人云:“畏则不敢肆而德已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少数领导干部漠 视宪法法律威严、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甚至知法犯法,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这种敬畏之心的养成,需要以下几方面条件。
摒弃选择性适用法律的思维模式。一些领导干部把法律作为治理他人的工具, 选择性适用法律。当需要规范他人行为时,法律就被积极实施;当自身不当行为和不当利益受到法律限制时,就想办法规避或变通法律。法律被视为对他人有效而对自己无效的工具,这显然与依法治国要求的尊重法律权威、法外无特权等原 则相悖。领导干部必须摒弃选择性适用法律的思维模式,将对法治的尊崇和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 治观念,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高度自觉。
 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习近平同志指出:“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古人说:“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现在,少数领导干部言行 不一、表里相背,台上一个样、台下一个样,这样的人不可能敬畏法律。树立敬畏法律意识,要求党员干部加强自我修养,不仅在公开场合、集体活动和有人监 督的时候严格要求自己,而且在私人场合、无人监督、无人注意的情况下保持头脑清醒,紧绷遵守法律这根弦,不碰法律红线、不触法律底线,时时处处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严格落实违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做到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法律的权威在于其必定性。执法不
严会导致违法者心存侥幸,对法律就难以产生敬畏。并且,相较于认知书面法律,人们更容易通过违法必受惩处的直观感受养成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个别党员干部 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现象如果不能得到相应惩罚和强力制止,对法律的敬畏就会 流于口号、成为空谈。因此,树立敬畏法律意识,必须严格落实违法责任制。任何人只要违反法律,就要依法追究其责任,绝不允许出现执法和司法的空白点。 树立敬畏法律意识,“有所畏”也要“有所为”。“有所畏”不是惧怕怯懦,
不是畏首畏尾,而是一种自律、一份清醒,是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法律的笼子,要求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自觉接受法律约束和 监督。“有所畏”是为了更好地“有所为”,最终要落脚到“有所为”上。当前,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领导干部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工作上保持锐意进取精神,敢于涉险滩、敢 啃硬骨头,勇于负责、勇于担当。
 [参考范文 2](903字)
敬畏法律才能实现法治
在我国,为什么法律、政策、规则制定出来之后往往会被规避和违反,甚至
被选择性地使用?就是因为我们国民不能将“对事不对人”的规则贯彻始终,总
是喜欢有选择地使用“打狗也要看主人”的哲学。
 奉行这种双重标准将削弱规则的效力,动摇规则的权威性和尊严感,无法培养国民信赖规则,忠诚于规则,慢慢地就滋生了特权和人治。中国现存的“打擦 边球”、遇事找关系等对法律和规则的选择性使用,则会造成人们宁可相信权力, 也不相信法律和既有规则的倾向。例如,办理任何涉及官方行为的事务,必须要 里边有人才好办事,根本不去考虑法律规定和程序规则;里边的人也会善用规则进 行拖延,以便实现权力寻租。
法治集中反映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生活状况、权力与权利关系的合理化 程度和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水平。而摆脱传统和习惯思维,实现法治化,首先就是要增强对法律的敬畏感。让法律如同头顶上悬着的一把利剑,希望它永远不要 掉下来。
 康德说:“有两种东西,我们对它思索越深,越有一种敬畏感:一个是头顶上的星空,一个是我心中的道德律”。头顶的星空之所以让人有敬畏感,不仅在于它的浩瀚无穷,而且还在于它代表一种不可违抗、只能服从的自然法则;而心中 的道德律之所以让人有敬畏感,不仅在于道德律令的博大精深和崇高感,还在于它代表我们生活中一种需要共同努力维系的社会核心价值和正义的社会秩序。
法律是一种最低限度的道德律,要保持对道德律令的敬畏感,首先就要保持 对法律的敬畏感。只要全体国民都产生一种对法律的敬畏感,这个国家和社会的道德秩序自然就会得到维系和提升,也只有全体国民都产生和保持对法律的敬畏感和忠诚感,法律才会日益渗透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才会慢慢浸透我们的道德 心灵,法治的建设才有希望。
以民主政治为前提、法律具有至上权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这些法律特 征契合了政治民主的本质。一方面,政治民主的基本原则,都要靠法律手段来体现、保障和维护;另一方面,法治要科学确定国家权力的界限,合理界定公民权利,恰当处理权力和权利的关系,这就需要体现政治的民主性。
 只有法律深入人心,人人依法办事,无人质疑、规避之,无人践踏法律的尊严、损害法律的权威,法治才会有希望实现。
[参考范文 3](1010字)
对法律要心存敬畏
 传说我国古代有种名叫“獬豸”的独角兽,每当有人争讼时,獬豸都会将角指向无理的一方,甚至将罪该万死之人用角抵死。因其严厉不阿,令人敬畏,素有神兽 之称,成为法律的象征。可以说,从一开始,法律就与“敬畏”二字密不可分。
 作为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法律是最高的社会规则,拥有不可辩驳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一个以法为治的社会,要求其公民恪守法律至上的信念,对法律存有高度敬畏。相反,如果缺乏这种敬畏,公民就会丧失社会责任感,法律所倡 导的权利、自由、公平、秩序等理念就会遭到漠视,社会就会失序。正如世界著名 法学家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法律以其“严”为人所畏。法律不是摆设,条文本身就对违法犯罪规定了严格的处罚。轻则罚款赔钱,重则锒铛入狱,对于罪大恶极之人甚至要剥夺生命,触犯法 律必须付出惨痛代价。法律不是花架子,有一套完备的程序保证执行。那种“有钱能使鬼推磨”、“刑不上大夫”的特权思想已没有市场。任何人违法犯罪,不论其 地位多高、资格多老、背景多深、功劳多大、影响多广,任你是重权高官,还是大 腕明星、豪门巨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触犯了法律都要受到严惩,没有任何例 外。
法律以其“慈”为人所敬。我们的法律中充满了对生命的尊重和对权利的保
护。比如,对社会最低工资水平的规定,对企业职工劳动时间的限制,就体现出了对
劳动者健康和生活质量的关心。又比如,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规定,不能刑讯逼供,
不得自证其罪,就算是临刑前的死囚,也能在最后时刻与家人相聚,享受一份温情 时光,充分体现出法律仁慈宽容的一面。可以说,法律的“严”与“慈”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对法律的“敬”与“畏”也是相辅相成的,只有畏惧法律,人们才不敢 以身试法;只有敬爱法律,人们才能奉法律为圭臬,从内心尊重法律,把法律精神内 化于心、外践于行。
“徒法不足以自行”。形成社会敬畏法律的良好氛围要靠大家。领导干部应
带头作表率,保持对法律的敬畏感和忠诚感,自觉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公检法系 统、管理部门要首当其冲,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始终信奉“但立直标,终无曲影”,彻底摒弃那种“只畏乌纱不畏法”的思想,坚决杜绝“以权压法”、“知法犯法” 的行为,誓死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广大民众要多学法懂法,使法律渗透日常生活、浸润道德心灵,让守法尊法成为习惯和自然,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遏制违法行 为。只有这样,法治的建设才有希望,社会才能在法律的阳光下健康发展。
[参考范文 4](1580字)
从政要常怀敬畏之心 戒惧之感
 德是立身之本,政德是从政之基。“远行知驿站,过河识渡口。”历史和现实一再表明,在政德修养无止境的道路上,必须认真把握好这样几个标杆。
  懂哲学。哲学是“明白学”,学哲学才能明天理、知人事;哲学是“智慧学”,懂哲学才能在纷繁复杂的社会变迁中保持清醒头脑。党员干部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清醒者”,摆在第一位的任务就是学习好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觉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以此作为“看家本领”分析解决现实问题。在此基础上,还应充分借鉴吸收中国古代传统哲学思想精华,炼就共产党人拿得起、看得开、放得下的优秀品质。“拿得起”,就是要学习“达则兼济天下”的济世情怀,勇敢地担当历史和时代赋予的重任;“看得开”,就是要学习儒家“穷则独善其身”的自省精神和道家“道法自然”的朴素理念,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组织、个人与规矩的关系;“放得下”,就是要像佛家倡导的“无我”那样,放下自我、放下贪婪,消除各种不当欲望和私心杂念。
 知敬畏。中国古人一向有崇天敬地怀古的意识,并高度推崇敬畏心,于是有了“君子以恐慌自省”的金玉良言,“君子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的深刻劝解,“君子大心则敬天以道,小心则畏义以节”的生动描述。与此精神一脉相承,邓小平同志在《共产党员要接受监督》中指出:共产党员不能无所顾忌,要做到敬畏自然、敬畏历史、敬畏权力、敬畏人民。这是因为,敬畏自然才能更好地遵循规律,敬畏历史才能更好地把握现在,敬畏权力才能更好地廉洁奉公,敬畏人民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务。在新形势下加强政德修养,就是要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感,始终以“严”和“实”作为座右铭,以清、慎、勤自勉自励,创造经得起历史、群众和实践检验的业绩。
 讲法度。马克思主义政党从成立之初就高度重视纪律建设,坚持用法规制度巩固党的意志和革命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直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和从严治党,规矩意识在全党全社会逐渐深入人心。党员干部加强政德修养,就是要坚持和深化这种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精神,把法律和制度作为不可触碰的带电高压线,强化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要将底线思维作为安身立命的法宝,严格要求自己在道德约束和法律允许范围内活动,这样才能真正站得稳、行得正、走得远。 动真格。古人说:“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毛泽东同志讲: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人就最讲认真。共产党人加强政德修养,就是要在新时期继续弘扬“讲认真”的精神,敢于“动真格”,落实在“为民务实清廉”的每一个环节。这其中,“为民”是核心——胸中时刻装着人民群众,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务实”是基础——脚踏实地,不图虚名,反对搞“花架子”、“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反对“滥竽充数”、“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清廉”是关键——守得住寂寞、耐得住清苦、经得住诱惑,守护好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做人。
 有定力。当下,面对种种外界干扰、诸般内心烦恼,党员干部要想“不管风吹浪打、我自岿然不动”,在大是大非面前坚持正确立场、保持正确方向,必须在强化政治定力方面自觉下一番真功夫、苦功夫。应以学习增强定力,以实践锤炼定力,以斗争坚守定力,以自律展示定力,在火热熔炉中锤炼党性、坚定信念,面对社会上的歪风邪气敢于“亮剑”,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与各种错误思潮斗争。应像珍视眼睛一样珍惜名节,注意自己的细微言行,维护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不忘“自重”;“吾日三省吾身”,经常反思自己的言行和过失,见贤思齐,勤于“自省”;以史为鉴、以人为镜,经常用正反两方面的人和事警示自己,保持“自警”;坚持正思维,吸收正能量,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勇于“自励”。
有了这样的政治定力,才能够去小恶以保本真,积小善以成大德,为政德修养注入不竭的源头活水。

 

(题目与解析来自网络,仅供参考。非小军师内部培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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