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公告
小军师遴选网讯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充实干部队伍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并报赣州市编办同意,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公开考选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下:
一、考选职位、对象及条件
㈠考选职位:科员5名。
1.公务员: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员2名;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赣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科员1名,赣州市劳动监察局科员2名。
若考生现为副科及以上职位的,录用后只保留工资及福利待遇,职务按科员执行。
㈡考选对象:
1.赣州市范围内各级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赣州市范围内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的,可报考实施公务员法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只能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
㈢考选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进入公务员队伍满2年(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5月31日);
3.2016年、2017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4.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考生所学专业以《江西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所列专业目录为准,考生所学专业应与考选职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具体专业要求详见职位表;
(3)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31日之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符合考选单位有关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㈣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组织人事关系在赣州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2014年2月18日以后考录赣州市乡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选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考选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录用。
㈠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6月21日。
3.报名地点: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赣州市市政中心北区南楼1003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8196096。
4.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以下证件、资料报名: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5)2016、2017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6)填好《报名登记表》(2份,原表在网上下载)并贴好1寸彩照,同时交电子版报名表;
(7)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照片需与报名登记表一致)。
㈡资格审查
由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根据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及相关简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考选计划达不到5∶1的,则相应调减考选计划或取消该职位的考选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选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通知要求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㈢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㈣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
㈤考察
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考察结束后,综合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考选职位计划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
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职位,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体检对象(如递补对象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体检对象)。
㈦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选调公示对象,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和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媒体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查实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确定为选调对象。选调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该空缺职位,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公示。
㈧审批、调动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调动手续。调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须满两周年。在考选过程中,凡被其他考选单位列为考察政审对象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本次考选资格,依序递补。
1.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考选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2.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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