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2018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蚌埠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适应派驻全覆盖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及选调有关规定精神,蚌埠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派驻机构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28名。详见选调岗位一览表(附件1)。
本次选调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分为4组进行,但不分具体岗位,请考生实时关注各组报名情况。岗位分配由蚌埠市纪委监委根据最终录用人员情况具体安排。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全国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2、全国范围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3、本市由省委组织部统一选拔的、基层工作经历达到要求的选调生。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出生年月应在1987年8月及之后)。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3、中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或公告前已被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4、除基层工作经历达到要求的选调生外,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8月(含8月)。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有关规定计算,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截至2018年9月1日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8月22日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bengbu.gov.cn/web/)、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web/login/index.html)、蚌埠市纪检监察网(www.ahbbjjjc.gov.cn)发布选调公告。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公告公布的电话直接与蚌埠市纪委监委联系。
(二)网上报名
1.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web/login/index.html)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3日9:00至9月7日17:00,逾期不再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并通报给其所在单位。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
选调期间,考生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2.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至2018年9月10日17:00前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蚌埠市纪委监委组织实施。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9月12日16:00前通过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笔试费用40元/科),逾期没有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岗位取消、核减和改报。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职位选调计划。减少选调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已缴费成功但选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9月14日9:00-12:00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改报其它符合岗位要求的岗位,改报审核时间2018年9月14日9:00-15:00。未改报或改报后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8年9月19日6:00~9月22日9:00登陆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2018年9月22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等相关事宜详见准考证。
笔试共一科,时限12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本次考试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60分,没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报考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蚌埠市纪委监委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将《2018年蚌埠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公开选调公务员资格复审表》(请考生下载附件2填报)、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交至蚌埠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同时,提供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地点:蚌埠市东海大道3115号综合楼5楼5545房间(蚌埠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552-3121937、0552-3116523。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人选根据各组选调计划数,在同组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的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蚌埠市纪检监察网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蚌埠市纪委监委负责组织。
体检、考察对象按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差额确定,每组差额1人。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蚌埠市纪委监委将组成若干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每组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2次。
(五)决定与任职
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经蚌埠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分别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蚌埠纪检监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蚌埠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参加公开选调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
蚌埠市纪委监委组织部:0552-3121937、0552-3116523
监督举报电话:
蚌埠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0552-3110520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552-2056631
以上咨询和监督电话在公告发出后工作时间使用。
中共蚌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蚌埠市监察委员会
中共蚌埠市委组织部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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