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江西吉安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72名公告。报名时间:2020年7月8—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2020年四川乐山市委宣传部面向市级部门选调公务员3名公告。报名时间:7月3日至7月10日;
3.2020年广东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人员3名公告。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24日;
4.2020年江苏扬州市应急管理局专项遴选工作人员9名公告。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9∶00-7月10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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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市市直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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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市直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和职位
遴选单位: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市级和市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遴选职位:二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具体职位详见《吉安市市直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吉安市范围内县(市、区)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吉安市范围内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其中,不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规定可以交流进的,只能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职位。
3.吉安市外实施公务员法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录用,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本人为吉安籍或配偶在吉安工作1年以上,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其中,“985”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毕业的,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限户籍。
(二)报考资格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连续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20年7月31日)。其中,报考范围内第1、2类人员须在现单位工作连续1年以上。因机构改革变换单位或所在单位更名的,按同一单位认定。在不同乡镇连续工作的,视为同一单位。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5.现任职务职级符合报考职位的职务职级层次要求。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7.2014年2月18日后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服务期未满五年(含试用期)的。
8.近三年经市直单位统一公开遴选进入市直单位编制单列派驻(出)县、市(区)办事机构的。
9.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与遴选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遴选单位的职位。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7月8—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报考人员可登录吉安党建网下载《吉安市市直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在个人承诺栏上签名,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拟报考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同时上交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3张,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考试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于7月13日下午5:30前公布。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14日下午5:30前重新按报考条件自愿改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报考资格自动取消。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推荐表》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市外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户籍、结婚证、工作证明、社保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遴选人员在遴选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在面试前一天及以后任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市直单位公开遴选。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如职位需专业加试,专业加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7。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若经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5。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比例为1:3,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1.笔试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2.面试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公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在规定的时间内,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等情况出现面试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在吉安组工微讯、吉安党建网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向报考单位查询。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职位需进行加试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结束后5天内完成。加试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和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
3.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1)没有专业加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2)有专业加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专业加试成绩×20%。
(四)考察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1.考察。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开考遴选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在吉安组工微讯、吉安党建网公布。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考察工作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遴选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单位。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当遴选职位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时,确定考察人选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时,其中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中,如有考生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人选。
2.确定人选。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综合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
3.体检。是否进行体检,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考生有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人选。
(五)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将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并统一在吉安组工微讯、吉安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单位不安排体检的,视为体检合格。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遴选;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调动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中共吉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0796-8210446监督举报电话:0796-12380
附件
1.2020年吉安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2.2020年吉安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说明.doc
3.2020年吉安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4.2020年江西省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doc
5.防疫有关要求
中共吉安市委组织部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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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市委宣传部关于面向市级部门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欢迎加入2020年四川遴选交流QQ群281232566)
为加强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决定面向乐山市市级部门开展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职位
面向乐山市市级部门,选调3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熟悉新闻宣传、文化或党务工作,具有较强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2.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按照相关规定,在工作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4.聘用制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符合选调条件、自愿报名人员,请于7月3日至7月10日期间填写《报名登记表》(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并连同需提交资料的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104792598@qq.com。
(二)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登记表》。
2.近三年的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及2000字以内自荐书(含个性特征、兴趣爱好、专长及描述成长过程中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等内容)。
四、选调程序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报名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由市委宣传部部务会择优确定3名拟调人选,组织考察顶岗试用三个月考核合格后,按相关政策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市委宣传部干部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443340。
附件: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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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阳江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选调检察人员公告
(欢迎加入2020年广东遴选交流QQ群301252034)
根据工作需要,阳江市人民检察院拟面向全市党政公开选调检察辅助人员(书记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检察人员的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条件,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优良,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任职级为一级科员或相当职级;
(三)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须为法学相关专业;
(四)具有从事党政2年以上(截止至2020年9月1日)工作经验,且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六)符合公务员转任条件,所在单位规定了服务年限的,须服务年限届满。
二、报名
(一)报名的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24日(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2、报名地点:阳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到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箱报名。每个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范围:全市党政公务员,检察系统人员除外。
现场报名地址:阳江市人民检察院1号楼409室,联系电话:0662-3360345;邮箱地址:yj_jcy@163.com(报名时间以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到现场报名需佩戴好口罩;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所需提供的资料需邮寄到阳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地址同上,邮政编码:529500)。
(二)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办案成果、研究成果、发表文章、撰写的材料等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3、近期正面免冠大1寸彩色证件照1张;
4、面试结束后,入围考察的考生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报考,通知参加笔试;不符合条件的,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由市检察院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分笔试和面试,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和40%。
(一)笔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及实践应用技能;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笔试合格者参加面试,各报考职位分别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察人选。
(一)初步考察。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查阅档案、查看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
(二)实践考察。经初步考察合格的,安排到市检察院跟班实习10个工作日,根据实习表现,结合初步考察,确定拟选调人选。
(三)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由阳江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拟选调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
五、确定人选和转任
综合考察及体检情况,经市检察院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后,确定选调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六、递补
如出现考生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情形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成绩排名递补人选。
七、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笔试、面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
附件:《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人员报名表》
阳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3日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报名表
2020年江苏扬州市应急管理局专项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欢迎加入2020年江苏遴选交流QQ群618603723)
为充实干部队伍、优化专业结构,满足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需要,经市公务员局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法规,制定本简章。
一、计划和职位
本次专项遴选计划遴选公务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照管理人员”)8人,详见《2020年扬州市应急管理局专项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范围和条件
(一)专项遴选范围
1.扬州市各县(市、区)及以下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市各功能区代管乡镇(街道)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扬州市各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参照管理人员(不含原聘用制干部和工人身份人员)。
3.市级设在各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不含原聘用制干部和工人身份人员),也可参加专项遴选。
专项遴选由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
(二)专项遴选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符合在本级工作的最低年限,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没有具体服务年限要求的,须在本级工作2年以上。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包括中直、省级和市级设在我市各县(市、区)的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行政村(城市社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省级以上所属事业单位、设区市直属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总部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专项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报考人员应担任四级主任科员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专项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且与专项遴选单位之间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规所列的回避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专项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本次专项遴选工作由市应急管理局统一组织,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方式,按照发布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与转任等6个步骤进行,相关考务工作委托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承担。
(一)发布简章
⠂ 在扬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yjj.yangzhou.gov.cn)发布专项遴选简章和《2020年扬州市应急管理局专项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职位专业类别参照《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邮箱(yzyjjrsc@163.com)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专项遴选职位,并根据职位要求和提示自行填写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时必须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同时在报名信息表插入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jpg格式)。报考人员必须保证所填各项信息均如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乃至录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9∶00-7月10日16∶00(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6日9∶00-7月11日16∶00。
市应急管理局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发送报名信息表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必要时可联系报考人员,要求其提供身份、学历学位及报名表中所填其他内容的证明材料。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应说明理由;对信息填报不全的,应通知需补充的内容和上报时限。资格初审截止时间前未补充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
市应急管理局在报名期间,每天10∶00前,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发布前一天各职位的报名人数和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报考人员报名后,应保持手机等通信工具畅通,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电话反馈。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7月11日16∶00前可以一次性改报其他职位。
本次专项遴选笔试开考比例(职位计划与该职位报名成功人数的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专项遴选计划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专项遴选计划数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2020年7月12日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减少专项遴选计划数或者取消职位将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布。通过报名和资格初审的人员,方有资格参加笔试。市应急管理局于笔试前3天将准考证发送至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的电子邮箱。请通过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的报名人员,及时从电子邮箱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笔试考务工作委托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负责。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准考证和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布。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应于2020年7月11日前申领“苏康码”和防疫行程卡,并于7月11日起每天上午11∶00前将“苏康码”、防疫行程卡和每日健康申报截图发送至报名邮箱。笔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笔试前14天内去过湖北、北京地区的人员还须提供有效的7天内核酸检测为阴性报告。笔试前去过高、中风险地区的,或与确诊病例及相关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回扬后需进行14天集中隔离。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应急管理局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职位专项遴选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由市应急管理局在面试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同意报考证明,视为该报名人员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以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盖印章)。其中,县(市、区)以下(单位)报名人员为县(市、区)党委管理干部的,须加盖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印章。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由市应急管理局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同职位的报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含同分并列者)。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布。面试人选公布后不再递补。
面试由市应急管理局统一组织,面试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负责,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为适应防疫工作要求,每名参加笔试人员仍需在笔试结束后向市应急管理局报送每天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笔试成绩公布以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对应专项遴选职位计划数1:5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继续报送每天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的人员,相关信息需报送至面试人选公布当天。
(五)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每个职位专项遴选计划数与考察人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人选(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实行等额考察)。
如报名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考察工作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实施。市应急管理局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专项遴选职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履历分析、适岗评价、发放征求意见表、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市应急管理局党委根据考察情况,按每个职位专项遴选计划数与拟参加体检人选1: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市应急管理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
1.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扬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专项遴选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2.办理转任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由市应急管理局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报市公务员局审核,办理相关转任手续。公示后、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专项遴选资格。
四、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一)政策咨询电话
扬州市应急管理局:87963500
(二)监督举报电话
扬州市公务员局:12380
扬州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87874266
(三)信息发布网址
扬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yjj.yangzhou.gov.cn)
五、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后”均包括本项。本简章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扬州市应急管理局专项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20年扬州市应急管理局专项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扬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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