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江西省南昌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86人公告。
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9:00至6月17日17:00;
2. 2020年山东滨州市滨城区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8名公告。
报名时间:5月25日至6月3日;
3. 2020年江苏常州市纪委监委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0名公告。
报名时间:5月20日9:00至5月28日17:00;
4. 2020年湖南常德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公务员10名公告。
报名时间:5月22日至6月1日(工作日);
5. 2020年江西吉安市永丰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公告。
报名时间:5月20日至6月5日。
江西南昌市2020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欢迎加入2020年江西遴选交流QQ群9369453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南昌市2020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职位
遴选(选调)职位: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遴选(选调)计划数86个。具体职位见《南昌市2020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可通过以下平台查询:
1.南昌党建网(http://ncdj.nc.gov.cn);
2.“南昌党建”微信公众号;
3.南昌人才网(http://www.ncrcw.com.cn);
4.南昌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1.jxpta.com)。
二、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录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南昌市范围内县(区)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相应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2.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录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南昌市外实施公务员法(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相应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本人为江西户籍或配偶现在南昌市辖区内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其中,本人为“985”或“211”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毕业的,不限户籍。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有连续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其中,报考范围内第1类人员必须在现单位工作连续2年及以上。在不同乡镇连续工作的,视为同一单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部分职位有其他年龄要求的,考生需按该职位年龄要求报考。
5.现任职务职级符合报考职位的职务职级层次要求。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且无违纪违法行为,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及资历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20年9月30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含在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中明确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2014年2月18日后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
7.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遴选(选调)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8日9:00至6月17日17:00(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2.报名步骤
(1)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南昌党建网、“南昌党建”微信公众号、南昌人才网、南昌市人事考试网),点击“南昌市2020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专题”,进入报名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诚信签名。报名系统以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作为登录的依据,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
(2)报考人员填写个人详细信息,选报遴选(选调)职位,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40kb以下)。
(3)报考人员将填报的信息下载打印自动生成《南昌市2020年度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
(4)报考人员将打印的《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手写签名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及相应的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流动审批表》及户口簿、结婚证、工作证明、社保证明、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扫描制作成电子文档,打包发至职位表中指定报名邮箱,文件名统一设置为“姓名+身份证号”。其中证件、证明材料须原件扫描,档案内材料复印件须档案保管部门盖章后扫描。
(6)遴选(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发至报名邮箱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6月9日9:00至6月18日17:00。
(7)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即报名成功。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8)报名截止后,若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或取消遴选(选调)计划。报考被取消计划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个职位。有关事项另行公告。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3.打印笔试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合计总成绩200分。笔试开考比例为1:6,面试比例为1:5。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科目为一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1)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入闱面试人员根据遴选(选调)计划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前,由遴选(选调)单位通知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包括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流动审批表》及户口簿、结婚证、工作证明、社保证明、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个人证件须提供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遴选(选调)全过程。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选调)资格的,须在面试前两天提出书面申请,否则将被记入遴选(选调)人员失信记录库。对取消或放弃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由市委组织部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遴选(选调)单位自行通知考生,确定后报市委组织部在网上公布。
面试资格审查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受委托人除需携带考生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职位需进行加试的,由遴选(选调)单位在面试后自行组织完成。加试需在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加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50%。
3.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加试成绩共占60%。计算公式(公式中的单科成绩均为百分制)如下:
(1)没有专业科目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有专业科目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专业科目加试成绩×30%。
(三)考察及确定人选
考察工作由遴选(选调)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市委组织部根据遴选(选调)计划数及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N+1(N为遴选(选调)计划数)确定考察对象并在网上公布。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当遴选(选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遴选(选调)计划数时,确定考察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遴选(选调)计划数时,其中考试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遴选(选调)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单位。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四)试用
遴选(选调)单位综合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选调)人选。考察后,遴选(选调)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可以取消或调减遴选(选调)计划。
拟遴选(选调)人选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到岗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关系。
(五)任用
试用期满,经遴选(选调)单位考核确定为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调)的,按程序办理审批、调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遴选(选调);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审批、调动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遴选(选调)。经遴选(选调)单位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四、咨询电话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职位表(直接联系遴选(选调)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处,0791-83881362。
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
2020年5月25日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欢迎加入2020年山东遴选交流QQ群271095781)
为强化监督执纪力量,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滨城区纪委监委面向滨城区外党政(单位)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数量
计划选调工作人员8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1.滨州市外各级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中直和省驻滨垂管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2.夫妻一方属滨州市直事业单位或滨城区所属党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另一方因工作原因分居在市内其他县市区(不包括市属开发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参公人员,也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热爱纪检监察事业。
(二)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25日以后出生)。
(三)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现任职级为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四)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学历专业等条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等文件规定的相关回避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一)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
(二)本人曾受过处分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直系血亲中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
(四)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五)尚在新录用(聘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六)与滨城区党委管理干部、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七)夫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同时报名。
(八)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九)干部档案存在影响调动的问题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6月3日(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意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以“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方式命名,发送至岗位报名邮箱。
报名材料包括: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PDF版);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PDF版);③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标准证件照(JPG格式);④工作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彩色扫描件(PDF版、WORD版);⑤《诚信承诺书》彩色扫描件(PDF版);⑥《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彩色扫描件(PDF版);⑦《干部亲属关系情况填报表》(PDF版,本人签名)。
(二)网上资格审查。滨城区纪委监委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一般需2-3个工作日,审查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回复。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五、面试评议
面试评议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评议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评议结束,根据选调计划和面试成绩,按1:1.5比例公布考察人选。
若最终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低于12人,在面试评议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所有报名人员直接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考察对象确定后,滨城区委组织部、滨城区纪委监委进行联合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纪律作风、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考察组填写《干部档案审核表》,并核实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考察过程中将对选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选调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
(二)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滨城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综合考试考察情况,结合岗位需求,按照录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面试评议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因被取消录用资格或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注意事项
(一)凡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的,上报纳入滨州市组织人事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今后5年内不得参加滨州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人事考试。
(二)本公告由滨城区委组织部、滨城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43-3336217。
中共滨州市滨城区委组织部
滨州市滨城区纪委监委
2020年5月21日
江苏常州市纪委监委(含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公告
(欢迎加入2020江苏遴选交流QQ群618603723)
根据工作需要,常州市纪委监委(含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拟公开选调公务员8名,市纪律审查管理服务中心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2名: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一)常州市纪委监委(含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
职位1:一级科员2名(专业不限,有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文字相关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
职位2:一级科员3名(法律类专业或有司法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职位3:一级科员3名(法律类专业,有司法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二)市纪律审查管理服务中心
岗位1:科员2名(专业不限,有文字工作经历或较强综合文字能力)。
二、选调范围
1、常州市纪委监委(含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选调范围为常州市各级在编在岗且已登记备案公务员及符合直接交流到实施公务员法条件的参公管理(单位)的人员。
2、市纪律审查管理服务中心选调范围为常州市各级事业单位(驻常垂直管理事业单位除外)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素质能力。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常州市纪委监委(含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选调职位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中共党员,政治素质过硬,吃苦耐劳(需要经常加班、出差,比较适合男性)。
(3)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符合在本级工作的最低年限,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
(4)科级干部45岁以下(197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干部35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市纪律审查管理服务中心选调岗位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政治素质过硬,中共党员优先,吃苦耐劳(需要经常加班、值班)。
(3)符合在本单位工作的最低年限。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
(4)年龄在35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半年内(截止发布公告日)被诫勉谈话的。
3、在试用期内的(截止发布公告日)。
4、其他不宜进入市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市纪律审查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与调动等步骤进行。
1、报名。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00至5月28日17:00(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报名人员通过龙城清韵网、常州组工网、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常州市人事考试网查看报名简章并下载报名表,填写详细信息后于截止时间前发送至市纪委组织部电子邮箱(gbs2617@126.com)。报名人员仔细阅读填写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报名表和照片文件名统一为“报考职位+姓名”。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报名结束后1天,初审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市纪委监委(含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笔试开考比例为1:5,市纪律审查管理服务中心笔试开考比例为1:4。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核减选调计划。
3、笔试和资格复审。笔试由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得分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初步人选的资格复审由选调单位在面试前进行。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职位2、职位3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阅原件留存复印件,考生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相关材料不合格或单位不同意报考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4、面试。面试成绩分为外请评委现场打分和邀请代表观摩测评两个部分。评委打分和代表测评均采用百分制折算,按1:1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察人选。
5、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选调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市纪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6、公示和调动。拟选调人选名单在龙城清韵网、常州组工网、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常州市人事考试网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根据有关规定,公示期满后,符合选调条件的,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六个月。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由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后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纪律和监督
在选调各环节中,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查处。咨询电话:85680529、85680543。监督电话:85680550、85680551。
本公告由中共常州市纪委负责解释。
中共常州市纪委
2020年5月19日
湖南常德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欢迎加入2020年湖南遴选交流QQ群301625984)
根据工作需要,常德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公务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名额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职位10名(其中执纪执法类6名,文字综合类4名)。
二、范围
全市实行公务员制度(含参照管理)单位在编在岗具有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身份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或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当年考核除外)。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副科级及以下职务,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4.具有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市直单位报名者不受此限制)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6.具有公开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其中报考执纪执法类职位人员须在纪检监察、财务审计、执法监督等相关岗位工作2年以上;报考文字综合类职位人员须在文字综合岗位工作2年以上,有较突出的文字工作能力,撰写了3篇以上较高质量的领导讲话、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等文稿。工作经历需由单位出具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选调:
1.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与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和市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或按其他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4.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5.社会关系复杂,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年限和任职经历均计算到2020年6月1日。
四、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6月1日(工作日)(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2)报名地点: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常德市建设东路88号市委1号楼5楼527室),电话:7786191,联系人:刘玥。
(3)报名所需资料:
①《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见附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各类执法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③加盖了区县(市)委组织部或市直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④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包含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在现岗位任满1年,基层工作年限及已满服务期限,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等有关情况证明);
⑤报考文字综合岗位人员需提供三篇以上由本人撰写并经单位盖章确认的理论文章、领导讲话稿、调研报告等。
2.资格审查
在规定时间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全过程。
3.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占总分的50%,面试占总分的50%。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按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每个职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
笔试时间为2020年6月6日(周六)上午,考试前一天(6月5日),考生凭身份证到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为审查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资格条件等情况,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体检、考察环节如有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最多递补1次。
5.确定试用和组织公示
将考试、体检、考察综合情况报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试用人员,对拟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正式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
6.办理转任手续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调入对象,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2020年江西吉安市永丰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欢迎加入2020年江西遴选交流QQ群936945317)
为了进一步增强永丰县纪检监察力量,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永丰县纪委监委决定公开选调一级科员3名。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以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作为选用纪检监察干部的第一要求。以事业心、责任感强,敢于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有较强工作能力作为选用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要求。切实把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选拔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
二、选调职位及数量
永丰县纪委监委选调一级科员职位3名,拟统筹安排到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工作。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范围
1.县直、乡镇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县直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的);
3.目前在外县工作的永丰籍公务员及符合直接交流进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配偶为永丰籍或在永丰生活工作一年以上的,可参照执行。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相关专业应为法律类、会计与审计类、公安类、中文类等;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2018年5月30日之前进入实施公务员法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6.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在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符合到永丰县纪委监委工作的要求;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工作经历、学历、资格证等计算截至时间为2020年5月30日。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与永丰县纪委监委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由永丰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0日—6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报名地点:永丰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县行政中心911室)。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现场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信网学历证明(1份);
(4)填好《报名登记表》(1份)并贴好1寸彩照,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现场拷贝给报考单位;
(5)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照片需与报名登记表一致)。
在县外工作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2)2017、2018、2019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3)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永丰籍在县外工作的人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非永丰籍在县外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其配偶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开具的工作证明及其他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考人员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相应调减选调计划。时间初步定于六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考察工作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
考察阶段如遇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选调的,由县纪委监委决定是否递补人选。考察结束后,由县纪委监委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选调人选,考试成绩不作为最后确定选调的唯一依据。
(四)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确定人选和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选在清廉永丰微信公众号和其工作单位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通知有未尽事宜由永丰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6-2524096
中共永丰县纪委
永丰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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