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名公告。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5日8时30分至19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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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团省委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科级以下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计划遴选团省委青年发展部、党委文字综合职位工作人员2名。(附件1)
二、遴选范围
黑龙江省市(地)级及以下的正科级或一级主任科员(含相当职级层次)及以下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报名人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本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三)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中共党员;
(五)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六)身体健康;
(七)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不得参加遴选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考工作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需提供扫描后电子版材料:《团黑龙江省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本人《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取通知单》《公务员录用审批表》;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于2020年5月15日8时30分至19日17时30分,发送至电子邮箱:hljtswzzb@163.com (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发送后电话联系确认,团省委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并回复的,视为报名成功。
团省委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通过网上发给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名额比例应达到5:1以上,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相应减少或取消遴选名额。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密切结合团的工作实际,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重点侧重考核文字综合能力。报考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遴选名额与笔试人数1:3比例确定6名进入面试人员,如笔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后两天内在黑龙江省共青团网对外发布,其他没有发布的可电话咨询成绩。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领取面试准考证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未领取面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机会,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权重,计算面试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遴选名额与面试人数1:2比例确定4名考察人选,如考试综合成绩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考官为7人,团省委考官不多于3人。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在黑龙江省共青团网对外发布。
3.考试时间。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视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另行安排。
(三)考察与体检
1.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商所在单位同意后,团省委统一组织进行考察,成立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单位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报考资格条件,同有关人员谈话,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团省委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2名考察合格人选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2名考察合格人选进行体检,费用本人自理。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入选人选放弃遴选资格的,需补充人选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四)确定人选
召开团省委书记办公会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
(五)公示
确定的遴选人员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共青团网公示7天(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转手续
遴选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
五、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在遴选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遴选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团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1-53638883、53623750
纪检监督电话:0451-53656947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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