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皮县委组织部
南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一、选调范围及名额
从各县直单位、各乡镇在职在编的科员级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下同)中选调6名有一定工作经验,表现比较优秀,热爱巡察工作,符合选调基本条件的年轻干部充实到县委巡察干部队伍。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实际报名人数少于18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减少选调计划。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中共党员;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三)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较好,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四)具有公务员身份;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及以后出生);
(六)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七)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八)身心健康;
(九)按照有关规定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达到最低服务年限;
(十)计算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累计工作时间每达12个月为1年。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单位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曾受过组织处理的;
(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组织报名
(一)报名采取本人自愿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方式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小军师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报名地点:县委巡察办(县纪委202房间)
联系电话:8899188
(二)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南皮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粘贴照片),另交近期蓝底小二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4张;
(2)报名时需提交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各两份,一律使用A4纸。
四、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巡察办、县人社局有关科室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对照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发《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一旦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或者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的,即时取消报考人员选调资格。凡弄虚作假者,通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理论知识和写作;
笔试结束后,按成绩排出名次,按照选调人员数2倍的数量确定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行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应变决策、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
组织面试,面试满分100分。评委由7名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得分相加后取平均值的方法”计分。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进行排列。
六、考察
按照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参加工作时间长者、年龄小者依次排序确定考察对象。
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巡察办对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2、审阅档案,主要查阅档案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工作时间、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身份、入口等关键信息是否存在涂改、前后不一致等问题。
考察过程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所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结果,由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初步确定拟调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办理手续
公示结束后报县编委会审定,确定选调人员,试用期至机构改革结束。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选调手续。考核不称职的,回原单位工作。
附件:《南皮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南皮县委组织部
南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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