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9年河南南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36名工作人员公告。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9:00至12月2511日17:30;
2. 2019年四川宜宾市屏山县纪委监委公开考调工作人员4名公告。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0日-22日
(12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12月21日-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3. 2019年山东聊城市茌平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2名公告。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1日至18日;
4. 2019年陕西商洛市柞水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纪检监察工作人员30名公告。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2日-12月20日;
5. 2019年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9名公告。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9:00至12月20日12:00止;
6. 2019年河南周口市扶沟县纪委监委公开考调工作人员28名公告。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2日—16日。
2019年南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南阳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南阳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市纪委监委所属参公事业单位)面向南阳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职位一:面向全市遴选南阳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一级科员22名(参公事业编制);
职位二:面向全市遴选南阳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一级科员14名(参公事业编制)。
二、遴选条件和范围
(一)遴选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直保持一致;
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社会形象好;
4.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勇于同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至2019年12月11日);
7.全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在编在册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9.报考相应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及以上的职务职级,一级科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职级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放宽至35周岁(1983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或司法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5.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6.与报考职位所在市纪委监委、直属单位及派驻机构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
7.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本次报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9:00至12月25日17:30(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1.职位选择。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职位,在职位代码01-02中选择。
2.填报个人信息。报考人员于报名期间登录南阳市纪委监委网站(http://www.nydi.gov.cn/)或南阳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yrsksw.com/),点击“南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签署网上诚信承诺书,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时,务必直接输入网址,不要通过搜索引擎,以防止报名信息泄露。
3.查看初审结果。考生报考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初审结果(一般为24小时内)。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遴选人数比例未达到3:1,视情况核减或取消遴选人数。遴选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12月26日改报其他职位。
4.下载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南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盖章。
5.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0年1月2日9:00至1月4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个人信息、下载报名登记表、查看初审结果、打印笔试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一)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主要测试两项内容(各50分),一是公共基础知识及纪检监察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二是写作。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南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公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手续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登记备案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各1份,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公章;
5.《干部任免审批表》、任职文件和历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公章;
6.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是否服务期满及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提交材料采用现场提交的方式。现场提交地址和时间另行通知。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一经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遴选规定的,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满分100分。
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同一职位考生在不同考场面试的,以加权平均后的成绩作为面试最终成绩计入总成绩)。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否则,不得进入考察和体检。
(四)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职位拟遴选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比例内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考察。
在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根据职位要求,考察实际工作能力,以及是否有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形。考察时将认真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察情况提交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根据考察结果,按职位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组织进行体检。体检的具体标准和程序参照招录公务员的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对象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遴选对象。
六、公示、试用、办理转任手续
对拟遴选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线索清晰、真实署名的信访举报,要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遴选人员到遴选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报考人员报名后,原工作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承认。
七、其他事项
(一)实行回避制度。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二)严格工作纪律。遴选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有关要求。本次公开遴选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通过南阳市纪委监委网站(http://www.nydi.gov.cn/)和南阳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yrsksw.com/)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整个遴选过程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凡因无法联系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打印准考证,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阳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遴选咨询电话:0377-6339827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5093048038(正常上班时间)
附件:南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中共南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阳市监察委员会
2019年12月11日
2019年宜宾屏山县纪委监委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屏山县委、屏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屏山县干部职工调配管理规定〉的通知》(屏委发〔2014〕13号)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屏山县纪委监委拟面向县外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
考调名额4名,具体岗位详见《屏山县纪委监委2019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面向符合本公告及相关职位条件要求的县外在编在职公务员。其中,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考调报名的第一日,且报考者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如《职位表》中最大年龄35周岁,是指在2019年12月20日前未满36周岁的都符合报考职位的年龄条件。
(二)考调条件
1.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调职位职责;
3.具备考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和任职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调:
(1)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尚在处分影响期的;
(3)法律、法规和现行人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0日-22日(12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12月21日-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报名地点:屏山县老干部活动中心302室(屏山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应选择完全符合条件要求的职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2.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3.填写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屏山县纪委监委2019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
4.资格审查。报考者持贴好照片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必须提供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鲜章的年度考核确认备案表复印件)到屏山县委组织部指定报名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当场领取准考证。
(二)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各职位考调名额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仍达不到2:1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职位考调名额。职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公告,报考了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12月23日重新选择符合考调条件的职位报名(须本人到报名地点填写并签字确认)。
(三)考试
采用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1.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意愿素质、智能素质、人格素质和知识素质等方面;所有报名人员均参加面试,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且有三分之二以上考官同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考调环节。
3.考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50%+面试成绩×50%。
4.考试成绩公布。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结束,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考试成绩及体检入围人选。
(四)体检
根据考调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学历层次高低及年龄由小到大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由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采取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考调人员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内,如有投诉或举报者,应署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动人员必须在拟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同意调动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调动,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每个缺额名额仅递补一次。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直、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举报,也可直接向县纪委监委检举和申诉。
五、本公告各考调职位的具体条件,由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本公告由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按干管权限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0831-5720735;
中共屏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0831-5759961。
2019年聊城市茌平区纪委区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区纪委区监委干部队伍工作力量,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充实到区纪委区监委。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全区在职在编的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公务员,符合选调条件的均可报名,共选调22名。根据选调工作进展,视情况调整选调名额。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直保持高度一致,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热爱纪检监察事业。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
6.能够适应经常性出差、加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在影响期内的;
4.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档案有异议的;
5.有夫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同时参加选调报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2019年12月11日至18日)(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1.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区纪委区监委东楼409室报名,并将需要留存的材料用A4纸复印。
(1)《聊城市茌平区纪委区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同底证件照4张。
(二)资格审查(2019年12月19日至20日)
按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条件,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面试(2019年12月22日)
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与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及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如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情况,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组织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深入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个别谈话、调查走访、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视情况减少选调名额。
四、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时间到区纪委区监委报到,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实施和要求
(一)本次选调工作由区纪委区监委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和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报考人员和参加选调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635-4276086
中共聊城市茌平区纪委
聊城市茌平区监察委员会
中共聊城市茌平区委组织部
中共聊城市茌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聊城市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 12月11日
2019年陕西商洛市柞水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公告
2019年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监委选调9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区纪委监委工作力量,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拟向本区选调部分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及区委巡察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及区委巡察机构股级及以下干部职位9名。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面向连云港市赣榆区各类(单位)中已进行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人选应当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自律意识强,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吃苦奉献精神,能适应经常加班和出差,适合男性;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担任股级及以下相当职务职级层次;
7.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1.与区纪委监委及派驻机构、区委巡察机构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有刑事处罚记录的;
6.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考虑
具有纪检监察、司法、审计、财务等相关工作经历或专业知识、专业资格。
四、选调方法和程序
选调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研究决定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9:00至12月20日12:00止(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2.报名方法:登录赣榆智慧党建网站(http://www.ganyudj.gov.cn/)或赣榆区纪委“和安清风”网站(http://www.gyjj.gov.cn/)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后由本人将报名表及报名所需其他材料送至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干部管理监督室(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9号区行政中心7楼717室)。
3.报名者需提供资料:
(1)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现任职务职级任免文件复印件或公务员职级套转表;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和电子版;
(6)本人工作期间所获荣誉、发表文章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一式一份,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签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区纪委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经审查符合报考要求的,将电话通知领取面试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任何一项信息或资料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面试
本次选调面试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选调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3的,将酌情核减选调名额。
(四)考察与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成立联合考察组,通过调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评价。区纪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空缺的,由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递补体检人选。
(五)公示和录用
对拟选调的人选将赣榆智慧党建网站和赣榆区纪委“和安清风”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面试或选调资格。选调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0518-86223181区委组织部0518-86223188
报考咨询电话:0518-80308899 18936566128
扶沟县纪委监委公开考调人员方案
为解决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空编问题,增强工作力量,提高专业化水平,拟公开考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考调范围及名额
面向全县各单位考调行政身份工作人员10名,面向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考调政法专项身份工作人员8名,面向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考调事业身份工作人员10名。
二、考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直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2.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3.在编在岗、中共党员、干部身份。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参加考调行政、政法专项身份人员,须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
8.考调人员干部档案材料齐全、信息准确,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不存在弄虚作假问题。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10.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者司法刑事处罚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或者需要任职回避的。
5.尚在试用期内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8.在编教师、医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领取准考证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2日—16日(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由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或县直派驻纪检组组长收集报名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3份、学历学位认证报告、5张近期1寸彩色照片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统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扶沟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有关人员组成审核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于2019年12月20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情况,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五、考察、体检及试用
根据笔试、面试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报考岗位试用人员,并予以公示。试用期3个月。
六、调入
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期间表现,研究确定拟调入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8名录取的政法专项身份工作人员,待政法专项编制调整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七、注意事项
(一)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调人数。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
(二)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咨询电话:0394—6226800,0394—6236939。
八、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考调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三)本方案由县纪委监委公开考调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扶沟县纪委监委公开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