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雄安办选调5人工作人员
(欢迎加入2018年河北省雄安新区遴选交流,QQ群聊号码:624867115)
一、总体要求
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目标,采取组织推荐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从各市选拔一批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干部,充实省雄安办干部队伍。
二、选调岗位和名额
省雄安办为省委办公厅内设机构,下设4个处室,主要承担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工作地点石家庄市。选拔岗位和名额如下:
1.综合调研处2名,主要从事文稿起草工作。
2.规划指导处1名,主要从事城市规划编制协调指导工作。
3.政策法规处1名,主要从事相关政策法规研究工作。
4.企业项目服务处1名,主要从事项目协调工作。
三、选调人员条件
1.男,中共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正科级及以下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具有规划、法律、经济类专业学习背景,或具有城市规划、政策法规、文稿起草、督导协调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4.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较好文字能力和工作综合素质。
5.选调人选如为选调生、县乡公务员、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生等的,在基层或定向录用单位工作应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1.考试考核。7月中旬将在石家庄市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政策法规、文稿起草岗位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城市规划、督导协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经过考试考核确定5名人选进行试用。
4.试用工作。7月下旬由省委办公厅向干部所在单位发选调人员试用函,试用期为3个月。
5.体检考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确定最终人选,9月下旬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6.办理调动手续。体检、考察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实战派辅导 浸泡式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