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公开遴选公务员224名公告。
报名时间:10月10日9:00至10月16日17:00;
2. 面向全国!2019年黑龙江哈尔滨五常市公开选调公务员100名公告。
报名时间:9月30日至10月20日;
3. 异地可报!2019年江西抚州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97名公告。
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时间:10月8日至10月9日,10月10日至10月11日。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开展自治区直属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为自治区直属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拟遴选共224 人。各遴选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内蒙古自治区直属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我区盟市及以下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我区盟市及以下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中直和自治区设在盟市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
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3.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0日之后出生),另有规定的以《遴选职位表》为准。
7.职务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含乡科级领导职务)。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6日17:00 (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 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者登录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专用网址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www.impta.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2)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反复核对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将无法修改。
(3)报考者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遴选报名表》),并不得进行改动;
(4)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将《遴选报名表》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者将审核盖章后的《遴选报名表》传真至各遴选。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并须持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者应仔细阅读遴选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遴选收到报考者传真的《遴选报名表》后,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可于2019年10月11日9:00—10月17日17:00间登陆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按要求传真《遴选报名表》以及不按要求规范填写报名信息的,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确认
通过审查的报考者需要进行网上报名确认,通过网上支付工具,于10月11日9:00—10月18日12:00 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缴纳笔试考务费7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
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职位或相应核减遴选职位数。取消职位上的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为10月19日9:00至12:00,对放弃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予以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者于11月7日至8日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分为综合试卷(A卷)、写作试卷(B卷)。A卷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B卷主要测试文稿写作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二)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9日8:30—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成绩查询。2019年11月下旬,报考者可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查看笔试成绩。
报考者可于2019年12月上旬等候遴选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
五、资格复审
各遴选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工作。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参加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遴选报名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原件;③《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自治区印发的公务员录用文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任职文件、所在机构编制管理证等公务员身份的佐证材料的复印件(需有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
④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3张。
盟市党政群的公务员(工作人员)还需提供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佐证材料。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遴选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形式。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各遴选根据职位需要可加试业务水平测试,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
(二)总成绩的计算。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加试业务水平测试职位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6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50%
七、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监督指导下,由各遴选具体组织实施。
(一)考察
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遴选要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能力。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
(二)体检
考察结束后,各遴选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要求,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遴选资格。
八、公示、岗位考察以及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各遴选应当综合分析被考察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党组集体讨论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在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岗位考察期。遴选人员的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内,由遴选对拟遴选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期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后,回原单位工作。遴选人员在公开遴选考察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务或职级。
(三)办理相关手续。考察期满合格的,各遴选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岗位,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办理调动和任职等相关手续。
九、其他
(一)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整个过程,在遴选的任何阶段及岗位考察期间发现不符合遴选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遴选资格。报考者在遴选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成绩无效、取消遴选资格、通报批评、处分等处理,对有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471-12370(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技术支持:0471-6600198、66017013、6601706(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报考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19年9月30日
五常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经五常市委研究决定, 面向全国公开选调100名公务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岗位
(一)选调范围:除五常市以外的全国党政在编在岗的乡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二)选调岗位:具体工作岗位根据全市各单位空编情况,按照市直和乡镇各50%的比例进行统筹调配。其中,选调的乡科级领导职务人员,不按领导职务层次安排工作岗位,保留原职级待遇。
二、选调资格和条件
选调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相关资格,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及公务员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6.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8.服从选调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笔试、面试、选岗、考察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30日--10月20日 (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 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哈尔滨市五常市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hljwch.gov.cn)自行下载《2019年五常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及《五常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网上报名需提供材料目录》中要求提供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wyk524@126.com。
(二)资格确认
资格确认在笔试考试前1日进行,考生携带《2019年五常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及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到中共五常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524室)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选调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资格或有关规定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内容。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计划、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五)确定考察人选及岗位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确定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
(六)体检和考察
统一组织进入考察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严格考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以及综合能力素质是否与选调职位匹配、是否有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复核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审核干部人事档案。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以及档案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察结果,经中共五常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五常市人民政府官网、五常党员之家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转手续。
四、选调纪律和要求
为使公开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选调人员必须遵守公开选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取消选调资格。
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市五常市人民政府官网、五常党员之家微信公众号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
本公告由中共五常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1-53522856 15124629566
中共五常市委组织部
2019年9月30日
抚州市2019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市直(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关于印发<抚州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抚办发〔2016〕16号)以及《关于印发<抚州市2019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抚组字〔2019〕116号)等文件精神,我市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19年度市直(单位)面向县以下(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职位
(一)遴选单位
市直公务员、参公群团和全(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医院、学校)。
(二)遴选职位
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的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的范围对象
在抚州市辖县(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临新区,下同)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进行了公务员(参公)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2006年1月1日前履行相关程序或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以及2006年后通过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政策性安置等方式进入抚州市辖县(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中直、省直设在我市辖县(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市外县(县级市、区)及以下(单位)中抚州籍或者配偶在抚州市本级(事业)单位工作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1.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岗位的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不含试用期)基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
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应具备2年以上(不含试用期)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
5.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试用期考核不确定等次的视为称职(合格)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此外,报考公务员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与遴选单位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聘)用公务员(事业人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乡镇(单位)转任县(区)直(单位)未满2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法和程序
(一)公开报名
遴选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填写《抚州市2019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于10月8日至10月9日,按照报考职位的管理分工,分别报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后,于10月10日至10月11日前往市人社局二楼多功能会议室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 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中直、省直设在我市所辖县(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人员,按照报考职位的管理分工,分别向该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社局提出报名申请。
市外人员的报考,应在征得所在单位及任免同意后,按照报考职位的管理分工,分别向抚州市委组织部、抚州市人社局提出报名申请。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职位报名条件,各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同志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初审。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集中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遴选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
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通知书(审批表、录用文件)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需提供与纸质报名表所贴照片同底的电子照片,照片必须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如:张三362501199101021234),格式为jpg,大小为40K以下,宽度90像素,高度120像素。
(三)岗位调剂及遴选计划核减
遴选岗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7,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遴选单位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5。
若某一职位遴选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5,则取消或相应调减该职位遴选计划数,取消遴选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2019年10月12日下午5点之前改报其他职位。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分值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10月19日上午,考点设在抚州,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10月16日—18日,地点:各县 [区]组织部、县 [区]人社局)。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或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加试
特殊职位经批准同意专业科目加试的,加试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所有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均参加加试。加试方案及组织形式详见附件。加试由遴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指导,派驻纪检组负责监督。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1月2日(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为:10月30日—11月1日,地点:各县 [区]组织部、县 [区]人社局),考点统一设在抚州,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七)考察
根据遴选计划数及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特殊职位经批准同意专业科目加试的总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加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经批准同意加试的则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
当招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为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八)体检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职位,由遴选单位提出,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对外公示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地点为抚州人才网(www.fzrc.net)、抚州人事考试网(0794.jxpta.com)、抚州微先锋、抚州发布等有关新闻和网络媒体。
(十)试用
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任用的,拟遴选人员进入遴选单位试用,试用期1个月。
遴选试用期间,试用人员的工资关系、行政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保持不变,工作与所在单位脱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在遴选试用环节,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试用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调动
遴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遴选(单位)提出人员调动申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四、附则
本公告由抚州市委组织部、抚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遴选岗位的咨询工作由遴选(单位)对外公布的联系人负责解释(具体详见遴选岗位职位表)。
1.政策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0794-8276687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4-8222130
2.监督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794-12380
市人社局党委:0794-8222337
中共抚州市委组织部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9日
实战派辅导 浸泡式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