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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四川、湖南省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14人公告发布,部分年龄放宽至45周岁(附职位表)】小军师遴选考试资讯推送

小军师遴选 xiaojunshilinxuan.com   201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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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军师遴选导语]新仕途教育小军师遴选中直、省市遴选笔试冲刺班、长线班、一对一辅导预约报名中!最新一期笔试强化班马上开课!小军师课程咨询QQ857118361;电话(微信号)13167500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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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湖南省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14人公告发布,部分年龄至45岁

1. 2019年四川德阳市什邡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51名公告。

报名时间:10月8日至10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 2019年四川广元市剑阁县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公告。

报名时间:9月24日至10月9日;

3. 2019年湖南郴州市市直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36名公告。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截止:10月9日17:00;

网上报名时间:9月25日9:00至10月11日17:00;

4. 2019年下半年湖南益阳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15名公告。

报名时间:9月25日至10月9日12时(工作日)。

中共什邡市委组织部

中共什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的公告

为加快“一极四区”建设,推进融入成德同城发展经济圈,优化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和事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德阳人事考试中心(http://www.dykszx.com/)、什邡之窗(http://www.shifang.gov.cn/)网站上同时发布。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愿意投身什邡建设和报效家乡的域内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搭建平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我市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工作力量。

二、计划选调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提供职(岗)位51个,其中:

(一)行政单位职位:8个(附件1);

(二)参公单位职位:17个(附件2);

(三)事业单位岗位:26个(附件3)。

三、选调范围、对象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国。

(二)选调对象

公务员职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选调对象须是具有公务员或参公身份的人员;事业单位的选调对象须是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且符合平行流动或顺向流动规则。

四、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2.自愿在什邡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

3.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管理权限在组织人事主管部门的,须经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4.具备两年及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工作经历,且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的考核结果);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具备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

6.什邡籍在外工作人员、什邡事业单位在职(离退休)人员在外工作的配偶和子女、什邡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在外工作的配偶和子女,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7.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其后续修订标准;

8.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报名开始第一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试用期未满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国家和地方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 10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 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具体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职(岗)位表(附件1、2、3)。

报名时应提供材料:

1. 提交或上传《什邡市2019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

2.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或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

4. 近两年年度考核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公务员、参公人员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人员提供《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本人事业人员身份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 符合选调条件第6条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 两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背面写上姓名,网络报名者需上传电子照片);

8. 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需要提供的材料。如:选调岗位为专业技术人员的,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网络邮箱报名时,请提供上述材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现场资格审查时,须带齐上述所有材料。

(二)资格审查

各选调单位安排专人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德阳人事考试中心、什邡之窗网站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本公告选调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责任自负。

(三)名额调整

选调实行差额开考比例。若未形成差额的,则职(岗)位数递减;选调名额仅为1名的职(岗)位若未形成差额,则取消该职(岗)位,报考者可按自愿原则调剂到其他职(岗)位。

(四)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以面试为主,部分职(岗)位因特殊需要开展专项测试(详见附件1、2、3)。面试与专项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综合测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有专项测试项目的,面试与专项测试成绩占比为6:4。

(五)体检

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的(面试最低分数线为:参加面试成绩均大于0的选调人员平均面试总成绩的90%),按选调职(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以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若考生综合测试成绩出现并列,仅有面试的,进行加试;有专项测试的,按照专项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专项测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综合测试成绩与体检通知在德阳人事考试中心、什邡之窗网站公布。

体检应在指定期限、指定医院完成。因体检不合格、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依次等额递补。体检结果在德阳人事考试中心、什邡之窗网站公布。

(六)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用人单位作为考察实施主体,在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指导下,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表现进行严格考察。考察中,核实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发展潜力和职(岗)位适应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其空缺名额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德阳人事考试中心、什邡之窗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九)调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调档(商调)函发出后,应在60日内完成调动手续,因调动人员方的原因逾期者,视为放弃。因放弃调入资格而出现的缺额,本职(岗)位作空缺处理,不再递补。

六、纪律要求

(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职位,也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相关职(岗)位。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选调工作坚持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公开、选调结果公开,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严肃选调工作纪律

对选调过程中违法违纪的选调人员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七、咨询监督

(一)咨询电话:0838-8216599(市委组织部公务员股);

0838-6730035(市人社局事业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二)监督电话:0838-12388(市纪委监委)。

电话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本公告由中共什邡市委组织部、中共什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什邡市委组织部 中共什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4日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我县拟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12名,其中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1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遴选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2.具备职位(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格、知识技能。

3.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遴选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见习期)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此次遴选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者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相关资料传至指定邮箱(见附件3),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10月9日 (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 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岗位)。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剑阁县2019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岗位)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条件一览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遴选职位(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岗位)。报名人员如需咨询《条件一览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主管部门联系。

2.填报信息和提交资料。报考者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剑阁县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同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报名登记表》;(2)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照(JPG格式、大小15—20K);(3)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各1份;(4)具有报考人员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身份性质、占编性质、年度考核和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录用文件或登记表等情况证明扫描件。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17:00。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电话或邮箱反馈给报考者,资格初审合格者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岗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4.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在2019年10月18日到剑阁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领取本人准考证,并于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遴选名额为1人的职位(岗位)笔试开考比例确定为1:3,遴选名额为2人及以上的职位(岗位)笔试开考比例确定为1:2.5(出现小数的均收为整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岗位)遴选计划。对取消职位(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岗位)。

(三)笔试

由县委组织部集中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公共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10月19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暂定于10月下旬公布,考生可通过剑阁县人民政府网查询,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主管部门负责。根据笔试折合成绩,按照遴选职位(岗位)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由主管部门电话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由主管部门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凡不能形成竞争的职位(岗位),取消或调减遴选计划。

资格审查在两天内进行。2019年10月22日、23日只审查剑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审查截止23日16:30。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2019年10月24日进行(即2019年10月24日只审查递补人员)。未按时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报考者自负。

(五)面试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考官一般不少于7人,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从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取。

面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六)考察

考察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各职位(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确定为并列名次)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在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领导下,由2名以上熟悉公开遴选职位(岗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管部门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报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可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八)公示和办理手续

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聘)用的,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后,按规定办理调动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遴选对象现任职务(岗位)层次高于遴选职位(岗位)对应职务层次的,按遴选职位(岗位)对应职务层次任职(聘用),不保留原待遇。如遴选对象不服从安排,取消遴选资格。

五、纪律监督

本次遴选在纪检监察全程监督下进行,各主管部门设立监督小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本公告由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岗位)的具体条件,由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一)监督电话:

中共剑阁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筹备组:0839-6600759

(二)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 0839-6600334

2019年郴州市市直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规定,市委宣传部等13家市直公开遴选(选调)科级及以下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计划与职位信息

遴选(选调)计划共36个,其中:市委宣传部等12家单位遴选计划28个,市检察院选调计划8个。具体见《2019年度郴州市市直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官方网站查阅相关信息:

郴州党建网(http://www.czdjw.org.cn/);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二、遴选(选调)范围

1.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团市委、市委网信办、农工党郴州市委、市公安局(含北湖分局、苏仙分局、交警支队)、市政府金融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审计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价格成本调查队)、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等12家单位的职位面向以下人员遴选:郴州市内县市区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本轮机构改革涉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的科级及以下人员。

2.市人民检察院选调范围:

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面向以下人员选调:湖南省内的检察院和法院中,已进行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的科级及以下人员。

②市人民检察院法医职位面向以下人员选调:湖南省内的单位、参照公务法管理单位、本轮机构改革涉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的科级及以下人员。

③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人员职位面向以下人员选调:湖南省内的政法中,已进行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的科级及以下人员。

④市人民检察院(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职位面向以下人员选调:郴州市内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本轮机构改革涉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的科级及以下人员。

部分职位对遴选(选调)对象范围有其他特别要求的以《职位表》(附件1)为准。对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性质有疑义的,经遴选(选调)单位提出,由市委组织部认定。

三、遴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况依此类推),部分公开遴选(选调)职位对年龄有其他特别要求的,以《职位表》(附件1)为准。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必须在2019年10月3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的,由遴选(选调)结合职位要求认定。

4.具有连续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从公务员录用、转任、调任审批的时间起计算;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团市委、市委网信办、农工党郴州市委、市公安局(含北湖分局、苏仙分局、交警支队)、市政府金融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审计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价格成本调查队)、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等12家单位遴选的对象还需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其中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职满1年。

因本轮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导致异动的人员,其在机构改革前所在单位和机构改革后所在单位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在拟调出单位的工作时间。在现单位工作时间从公务员录用、转任、调任审批的时间起计算,新提拔的在现岗位任职时间从任免审批的时间起计算。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部分公开遴选(选调)职位对报考条件有其他特别要求的,以《职位表》(附件1)为准。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在曾经工作的单位(岗位)和现工作的单位(岗位)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的情形尚未作出处理的,违规进入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5.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任职时间、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9年10月31日,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遴选(选调)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五、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先到报考的遴选(选调)单位进行现场报名。在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由各遴选(选调)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地点及联系方式见《职位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审查材料。审查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郴州市公务员遴选(选调)报名和资格审查表》原件(附件3,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盖章)、最新的任免文件或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单位盖章)、所在的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遴选(选调)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具体审查材料详见《2019年度郴州市公务员遴选(选调)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5)。

根据部分遴选(选调)职位设置的特殊条件需提供的其他资格审查资料,请报考人员尽早联系遴选(选调)单位做好准备,并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提供,由遴选(选调)单位审核认定。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信息,提交的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资格核实工作将覆盖遴选(选调)工作整个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需报考人员亲自参加,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代为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报考人员签字的委托书。

2.体能测评

报考市公安局(含北湖分局、苏仙分局、交警支队)、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人民警察职位的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和网上注册前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遴选(选调)单位负责组织。按照《关于印发公安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体能测评不再另行发布公告,由遴选(选调)单位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电话联系不畅者,责任自负。

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取消报考资格。

未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网上注册程序。

3.网上注册

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时间:2019年9月25日9:00至10月11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进行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均只能注册一次。注册后上传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曾因公务员考录等原因已在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注册过账号的,不需另行注册账号,使用原来的注册账号完善信息后可以直接上传照片。注册信息提交后,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得修改。未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

网上注册成功的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日9:00至10月11日17:00 (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 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每名报考者仅限报一个职位。请报考人员登录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的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选择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合格的遴选(选调)职位报考,提交报考职位信息后,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网上报名的不能进行网上缴费。

5.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19年9月25日9:00至10月11日17:00。请报考人员登录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的网上报名系统缴费。笔试考务费为9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可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核减遴选(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遴选(选调)计划后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选调)职位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退还报名费。如改报其他职位,不得改报需要体能测评的职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改报一次,请慎重选择。

6.打印准考证

完成缴费的考生于2019年10月16日9︰00至10月18日17︰00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考试。

六、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10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各遴选(选调)职位的笔试科目详见《职位表》(附件1)。

3.笔试纪律要求。公务员遴选(选调)考试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第30号令)和相关考场规则严格执行。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考场规则和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入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对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或答案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郴州党建网、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笔试阅卷由专业的人事考试机构组织实施,不接受报考人员查分。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2.按照遴选(选调)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因报考人员在面试公告发布前主动提出放弃面试而造成该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遴选(选调)职位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递补后仍未达到遴选(选调)计划1:2比例的,相应核减遴选(选调)计划。遴选(选调)职位只招1人且面试对象为1人的,不再核减遴选(选调)计划数。

3.遴选(选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达到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八、体检

按照遴选(选调)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公开遴选(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其中报考检察官助理职位的人员,要求肢体健全,无色盲、斜视、内斜视。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体检实施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取消报考资格。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程序。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公开遴选(选调)单位负责组织。考察时,应认真审查考察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十、公示

遴选(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人员,并将拟调人员的有关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取消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一、调动与任职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等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报考资格。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遴选(选调)职位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十二、特别提示

1.郴州党建网和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是发布本次遴选(选调)工作有关公告信息的官方网站,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有关公告信息的发布和更新。

2.报考人员请在整个报考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3.严厉打击考试作弊,严肃处理作弊人员。对考试作弊行为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刑法相关条款》(附件6)严格执行。

4.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7)的要求,诚信参与遴选(选调)的各个环节。如有弄虚作假和违纪违规等情形,取消报考资格。

5.本公告未尽事宜和本次遴选(选调)的有关政策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各遴选(选调)单位负责对本单位遴选(选调)职位报考条件的解释。

6.报考服务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35-2871856(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考务咨询电话:0735-2871247(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735-283369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各遴选(选调)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附件1)。

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

(郴州市公务员局)

2019年9月24日

2019年下半年益阳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

为加强市直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文件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19年下半年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15名。具体见《2019年下半年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面向全市各级(包括中直、省在益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担任科级及以下职务;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况依此类推),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2019年下半年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职位所限专业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9月。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益阳党建网(www.yyzzgz.gov.cn)、益阳市政府门户网站(www.yiyang.gov.cn)等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日至10月9日12时(工作日) (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 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报名地址:具体见《2019年下半年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报名要求:报考者认真填写《2019年下半年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在公告网站下载,用A4纸张双面打印)。经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公告中要求的材料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职位。报考者不得报考与遴选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74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信息,发现报考者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考资格和任用资格。

报名资料: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公务员主管部门签署“与原件相符”并盖章确认)1份、《2019年下半年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2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

2、资格审查。各遴选负责本单位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

3、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计划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个别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酌情降低开考比例。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

1、按照遴选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方法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据笔试成绩确定名次。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的比例为1:1。

2、体检由遴选负责组织,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3、考察由遴选负责实施。遴选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资格条件、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公示、转任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遴选党委(党组)集体讨论研究,提出拟调人选(有归口管理单位的,须先报归口管理单位同意),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益阳党建网、益阳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报名人员中途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转任问题的,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办理转任和相关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737—4227920

中共益阳市委组织部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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