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沈阳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64名公告。
报名时间:4月9日至4月11日;
2019年辽宁抚顺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74名公告。
报名时间:4月8日至4月9日;
2019年辽宁葫芦岛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36名公告。
报名时间:4月2日至4月3日;
2019年辽宁辽阳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33名公告。
报名时间:4月2日至4月3日8:00时至16:00时、4月4日8:00时至11:00时;
2019年辽宁本溪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28名公告。
报名时间:4月2日至4月3日;
2019年辽宁锦州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66名公告。
报名时间:4月2日至4月4日。
2019年辽宁遴选转编交流QQ群471583196
2019年沈阳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盘活事业单位人才资源,着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充实市直公务员(工作人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按照《2019年辽宁省省、市直面向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保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将开展面向我市市、区、县(市)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保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以下简称保留参公身份人员)公开遴选市直(不含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下同)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职位
此次遴选职务层次为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各遴选单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报考遴选职位的,须为我市市、区、县(市)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保留参公身份(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符合转任到条件的工作人员。
符合转任到条件的人员是指,在参(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时,已办理过渡手续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用并试用期(服务期)满的人员;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并达到工作年限要求的选调生;按照国家军转安置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公务员调入到原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历任职务晋升必须符合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遴选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考生,填写《2019年沈阳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9日至4月11日(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课程咨询QQ34067356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报名网站为沈阳市考试院网站(www.sysksy.cn)。
(一)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4月9日9:00时至4月11日24:00时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点击“2019年沈阳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遴选单位负责。各遴选单位根据公布的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时对报名申请和报考者照片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12:00时。报考期间,考生遇到问题,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三)报名确认。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进入“2019年沈阳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确认通过资格审查后,下载打印《2019年沈阳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请于通过资格审查后1日内,由本人报送至报考单位,在规定时间未报送至报考单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本次遴选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4月17日9:00时至4月20日开考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五)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2。低于1:2的,将取消该职位。取消职位的,遴选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并同时在4月13日16:00时前将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2019年沈阳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由本人报送至报考单位,在规定时间未报送至报考单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六)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考生在遴选期间(报名、资格审查(初审)、笔试、资格审查(复审)、面试、考察、公示),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科目为案例分析,主要测试市直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9:00—11:30,考场设在沈阳市。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
笔试结束后,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阅卷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五、资格审查(复审)
遴选单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在沈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审查(复审)。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由遴选单位进行审核。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复审中,遴选单位要严格审核干部档案,特别要对是否具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是否符合转任条件、是否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面试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复审)通过后,遴选单位在《2019年沈阳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遴选单位资格复审意见栏内注明“通过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审查(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资格审查(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遴选资格。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考察、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面试结束后,由遴选单位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根据总成绩,按照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一)考察。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考察组应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要把政治考察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 “一票否决”。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后,应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考察意见。
(二)公示。考察结束后,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为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任职务、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和笔试、面试成绩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和任职等相关手续。转任职务以报考时填写并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职务作为依据,按有关规定转任。
报考网络技术咨询电话:沈阳市考试院 67851670
市直各遴选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职位信息表。
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
沈阳市公务员局
2019年4月1日
2019年抚顺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盘活事业单位人才资源,着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充实市直公务员(工作人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决定面向市直、县(区)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保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以下简称保留参公身份人员)公开遴选市直(不含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下同)公务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职位
此次遴选职务层次为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
各遴选单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报考遴选职位的,须为我市市直、县(区)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保留参公身份(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符合转任到条件的工作人员。
符合转任到条件的人员是指,在参(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时,已办理过渡手续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用并试用期(服务期)满的人员;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并达到工作年限要求的选调生;按照国家军转安置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公务员调入到原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历任职务晋升必须符合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遴选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即考生本人到遴选单位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名:
1.《2019年抚顺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要求带照片双面打印,所在单位党组(党委)需在表中“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填写“同意报名”并盖章。
2.《2019年抚顺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3,电子版)。
3.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电子版,以身份证号码命名,jpg格式,30KB-100KB)。
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8日--4月9日,每日9:00时--16:00时(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课程咨询QQ34067356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二)资格审查(初审)。资格审查(初审)工作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由遴选单位负责。各遴选单位根据公布的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9日16:00时。报考期间,考生遇到问题,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本次遴选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三)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4月17日9:00时--16:00时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1121室),持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准考证。
(四)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2。低于1:2的,将取消该职位。取消职位的,由遴选单位及时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在4月10日16:00时前按报名程序重新报考其他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考生在遴选期间〔报名、资格审查(初审)、笔试、资格审查(复审)、面试、考察、公示〕,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科目为案例分析,主要测试市直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9:00—11:30,考场设在抚顺市。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持身份证一致。
笔试结束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阅卷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五、资格审查(复审)
遴选单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fsrs.fushun.gov.cn)公布。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审查(复审)。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由遴选单位进行审核。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审查(复审)中,遴选单位要严格审核干部档案,特别要对是否具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是否符合转任条件、是否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面试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复审)通过后,遴选单位在《2019年抚顺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遴选单位资格复审意见”栏内注明“通过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审查(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资格审查(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遴选资格。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考察、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面试结束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根据总成绩,按照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一)考察。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考察组应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要把政治考察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 “一票否决”。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后,应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考察意见。
(二)公示。考察结束后,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为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任职务、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和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和任职等相关手续。转任职务以报考时填写并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职务作为依据,按有关规定转任。
考务咨询电话:
中共抚顺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024-52650359
市直各遴选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请见职位信息表。
中共抚顺市委组织部
2019年4月1日
2019年葫芦岛市市直面向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保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盘活事业单位人才资源,着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充实市直公务员(工作人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决定面向我市市、县(市、区)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保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以下简称保留参公身份人员)公开遴选市直(不含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下同)公务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职位
此次遴选职务为科员。
各遴选单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报考遴选职位的,须为我市市、县(市、区)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保留参公身份(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符合转任到条件的工作人员。
符合转任到条件的人员是指(以下简称“六类人员”):在参(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时,已办理过渡手续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用并试用期(服务期)满的人员;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并达到工作年限要求的选调生;按照国家军转安置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公务员调入到原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3日(含)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历任职务晋升必须符合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遴选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初审)
(一)报名。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请报考人员于2019年4月2日至4月3日(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课程咨询QQ34067356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到所报考的遴选单位人事部门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各遴选单位的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为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本次遴选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2019年葫芦岛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在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符合公告要求,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此件复印于原件”字样,注明经手人和复印时间);取得“六类人员”身份审批表复印件(如考录审批表、军转干部审批表等)(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此件复印于原件”字样,注明经手人和复印时间);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正面照片5张(粘贴在报名推荐表3张,另外2张交给所报考的遴选单位,用于办理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初审)。资格审查(初审)工作在报名现场进行,由遴选单位负责。各遴选单位根据公布的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时对报名申请和报考者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将资格初审结果及时告知报考者(资格初审截止时间是2019年4月3日下午19:00)。
(三)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4月17日9:00时至16:30,到所报考的遴选单位人事部门领取准考证。
(四)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2,低于1:2的,将取消该职位。取消职位的,遴选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因为所学专业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初审没通过的考生可以在2019年4月4日8:30-12:00报考其他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2019年4月4日上午重新报考的报考者的资格审查初审工作截止时间是2019年4月4日下午16:00。
(五)资格审查(初审)通过后,遴选单位在《2019年葫芦岛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遴选单位资格初审意见栏内注明“通过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考生在遴选期间(报名、资格审查(初审)、笔试、资格审查(复审)、面试、考察、公示),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科目为案例分析,主要测试市直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9:00—11:30,考场设在葫芦岛市。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
笔试结束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阅卷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五、资格审查(复审)
遴选单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在葫芦岛市政府网站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审查(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各遴选单位共同负责。资格复审中,遴选单位要严格审核干部档案,特别要对是否具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是否符合转任条件、是否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面试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复审)通过后,遴选单位在《2019年葫芦岛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遴选单位资格复审意见栏内注明“通过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通过遴选单位资格审查复审的考生,由各遴选单位负责把考生干部档案、《报名推荐表》、报名时考生提交的材料,一并送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进入面试。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面试
资格审查(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遴选资格。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考察、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面试结束后,由遴选单位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根据总成绩,按照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一)考察。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考察组应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要把政治考察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 “一票否决”。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后,应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考察意见(考察材料要有考察组成员手写签字、并加盖遴选单位章,一式两份),考察结束后,各遴选单位将考察材料报送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二)公示。考察结束后,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为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任职务、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和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和任职等相关手续。转任职务以报考时填写并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职务作为依据,按有关规定转任。
市直各遴选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请见职位信息表,在遴选期间,各单位要保证咨询电话畅通。
中共葫芦岛市委组织部
2019年4月1日
2019年辽阳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盘活事业单位人才资源,着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充实市直公务员(工作人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决定面向市、县(市)区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保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以下简称保留参公身份人员)公开遴选市直(不含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下同)公务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职位
此次遴选职务层次为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
各遴选单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报考遴选职位的,须为我市、县(市)区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保留参公身份(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符合转任到条件的工作人员。
符合转任到条件的人员是指,在参(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时,已办理过渡手续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用并试用期(服务期)满的人员;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并达到工作年限要求的选调生;按照国家军转安置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公务员调入到原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4日(含)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历任职务晋升必须符合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遴选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报名集中地点的遴选现场,将提前下载并填写好的《2019年辽阳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一式4份,交至遴选。同时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材料包括报考者照片电子版及原版4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历次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任免审批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符合转任条件的证明材料(如《辽宁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军队转业干部审批报告表》原件及复印件、《选调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调转表》原件及复印件等)各1份,以及其他能证明本人符合报考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本次遴选要求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遴选。
县(市)区直公益性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经本单位同意后,还需到本县(市)区组织部门审核。
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2日至4月3日8:00时至16:00时、4月4日8:00时至11:00时(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课程咨询QQ34067356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报名地点为辽阳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五楼大会议室(辽阳市农林科学院),地址:辽阳市太子河区农场路60号。
(一)填写报名信息、上报照片。报考人员在指定网站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报一张清晰、无变形、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的电子版照片,电子版照片文件名字为:姓名+身份证号。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各遴选单位根据公布的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时对报名申请和其他材料进行审查。
报考期间,考生遇到问题,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三)报名确认。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报名推荐表》的各项信息是否准确,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后,现场上交至遴选,遴选初审同意后,在遴选单位资格初审意见栏内注明“通过审核”,加盖公章,视为报名成功;对于经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但《报名推荐表》中信息有错误的,报考人员须重新填写并履行盖章程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上交至遴选,同样视为报名成功。对于未按报名规定时间上报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报考。报考者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其他遴选单位及遴选职位(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除外)。
本次遴选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4月17日至4月19日8:30-11:00,13:30-16:00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辽阳市白塔区青年街79号中国社会保险(太子河区武装部东侧)4楼领取准考证,咨询电话:0419-4136266。
(五)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2。低于1:2的,将取消该职位。取消职位的,遴选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并同时在4月8日16:00时前将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及其他申请材料报至报考单位,在规定时间未报至报考单位,视为放弃报考。
报考者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的工作要求,防止和杜绝一位考生报考多个职位现象的发生。对于因职位取消,需要重新报考的考生,报考者所在单位要主动与取消遴选职位的单位进行沟通确认后,再在《报名推荐表》上加盖公章。
(六)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考生在遴选期间(报名、资格审查(初审)、笔试、资格审查(复审)、面试、考察、公示),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科目为案例分析,主要测试市直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9:00—11:30,考场设在辽阳市。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
笔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会同人事考试机构根据阅卷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五、资格审查(复审)
市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在辽阳组工网公布。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审查(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持《报名推荐表》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干部档案等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中,市委组织部将严格审核干部档案,特别要对是否具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是否符合转任条件、是否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面试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复审)通过后,市委组织部在《报名推荐表》市委组织部资格复审意见栏内注明“通过审核”,并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资格审查(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遴选资格。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考察、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面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根据总成绩,按照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一)考察。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考察组应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要把政治考察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后,应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考察意见。
(二)公示。考察结束后,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由市委组织部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为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任职务、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和笔试、面试成绩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和任职等相关手续。
考务咨询电话:中共辽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0419-2306810
市直各遴选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请见职位信息表。
中共辽阳市委组织部
2019年3月31日
2019年本溪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盘活事业单位人才资源,着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充实市直公务员(工作人员)队伍,根据《2019年辽宁省省、市直面向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保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面向我市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保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以下简称保留参公身份人员)公开遴选市直(不含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下同)公务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职位
此次遴选职务层次为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各遴选单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报考遴选职位的,须为我市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保留参公身份(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符合转任到条件的工作人员。
符合转任到条件的人员是指,在参(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时,已办理过渡手续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用并试用期(服务期)满的人员;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并达到工作年限要求的选调生;按照国家军转安置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公务员调入到原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3日(含)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历任职务晋升必须符合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遴选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考生,填写《2019年本溪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2日至4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课程咨询QQ34067356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一)资格初审。报名考生经所在单位批准同意,并在《推荐表》(一式3份)加盖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后,到遴选单位进行报名前的资格初审。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推荐表》(一式3份)(所在单位加盖公章)、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职位要求党员身份的还须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
(二)报名。考生经遴选单位资格初审合格后,持《推荐表》(原件1份)、身份证原件和近期一寸照片2张(与推荐表同版)到市考试部门报名,并现场打印准考证。请于通过资格初审后1日内至市考试部门报名,在规定时间未报名的,视为放弃报考。报名地址:本溪市明山区人民路19号(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一楼,儿童乐园斜对面)。
报考期间,考生遇到问题,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本次遴选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考试部门咨询电话:42896806
(三)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2。低于1:2的,将取消该职位。取消职位的,考试部门及时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并在4月4日15:00时前将所在单位和遴选单位审核通过的《2019年本溪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报至市考试部门(因职位取消改报的需按照初次报名程序操作),在规定时间未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考生在遴选期间(报名、资格审查(初审)、笔试、资格审查(复审)、面试、考察、公示),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科目为案例分析,主要测试市直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9:00-11:30。考试地点和准考证号请报考者于考试前三天登录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nbxhrss.gov.cn/)查询,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
笔试结束后,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阅卷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五、资格审查(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nbxhrss.gov.cn/)公布。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审查(复审)。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由遴选单位进行审核。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复审中,遴选单位要严格审核干部档案,特别要对是否具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是否符合转任条件、是否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面试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复审)通过后,遴选单位在《2019年本溪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遴选单位资格复审意见栏内注明“通过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审查(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资格审查(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遴选资格。
设置专业测试的财会职位,在面试后组织专业测试,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由遴选单位自行组织命题并实施。专业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由遴选单位采取现场笔试、现场问答、现场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遴选资格。专业测试评委由遴选单位领导及本专业的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考察、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面试结束后,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或面试成绩×20%+专业测试成绩×30%),其中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根据总成绩,按照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一)考察。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考察组应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要把政治考察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后,应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考察意见。
(二)公示。考察结束后,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为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任职务、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和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和任职等相关手续。
各遴选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请见职位信息表。
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42808657
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
2019年3月30日
2019年锦州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盘活事业单位人才资源,着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充实市直公务员(工作人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决定面向我市市、县(市、区)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保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以下简称保留参公身份人员)公开遴选市直(不含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下同)公务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职位
此次遴选职务层次为科员职务。
各遴选单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报考遴选职位的,须为我市市、县(市、区)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保留参公身份(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符合转任到条件的工作人员。
符合转任到条件的人员是指,在参(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时,已办理过渡手续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用并试用期(服务期)满的人员;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并达到工作年限要求的选调生;按照国家军转安置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公务员调入到原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历任职务晋升必须符合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遴选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考生,本人填写《2019年锦州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简称《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及《2019年锦州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到报名职位所属遴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到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事考试服务中心报名。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4月2日至4月3日,地址详见职位信息表,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2日至4月4日(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课程咨询QQ34067356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地址为锦州市恒升现代城南门西行50米,恒升现代城13甲五楼。
(一)填写《报名推荐表》及《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报考人员可登录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报名推荐表》及《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粘贴照片(本人近期证件照),《报名推荐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推荐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县(市、区)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保留参公身份人员的《报名推荐表》,还需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初审)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在各遴选单位进行。各遴选单位根据公布的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时对考生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及《报名登记表》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日16时00分。报考期间,考生遇到问题,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三)报名。考生通过遴选单位资格审查后及时到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事考试服务中心报名,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时需本人携带遴选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登记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4日11时00分。在规定时间未进行报名,视为放弃报考。本次遴选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四)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2。低于1:2的,将取消该职位。取消的职位,将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4月8日15时00分前,重新选择职位,并到职位所属的遴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到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事考试服务中心更改报名信息,重新领取笔试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重新资格审查并报名,视为放弃报考。
(五)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考生在遴选期间(报名、资格审查(初审)、笔试、资格审查(复审)、面试、考察、公示),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科目为案例分析,主要测试市直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9时00分—11时30分,考场设在锦州市。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
笔试结束后,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阅卷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五、资格审查(复审)
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审查(复审)。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复审中,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严格审核干部档案,特别要对是否具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是否符合转任条件、是否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面试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复审)通过后,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2019年锦州市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资格复审意见栏内注明“通过审核”。
资格审查(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资格审查(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遴选资格。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考察、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面试结束后,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根据总成绩,按照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一)考察。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考察组应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要把政治考察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 “一票否决”。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后,应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考察意见。
(二)公示。考察结束后,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为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任职务、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和笔试、面试成绩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和任职等相关手续。转任职务以报考时填写并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职务作为依据,按有关规定转任。
遴选报名咨询电话:0416-2118792。
各遴选单位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详见职位信息表。
中共锦州市委组织部
2019年3月30日
实战派辅导 浸泡式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