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永州市人民检察院遴选7人公告。
报名时间:2019年3月19日至3月20日
2019湖南永州市人民检察院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检察遴选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拟在全市基层检察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人数
1.政工人事工作人员1名;
2.新闻宣传、文字综合工作人员1名;
3.检察业务工作人员4名;
4.财务人员1名。
二、遴选范围
面向全市基层检察院公开遴选。
三、遴选基本条件
1.政治上与党中直保持一致,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3.具备公务员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包括参照管理人员);
4.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及以上;
5.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
6.政工人事工作人员须有在检察院2年以上人事工作经历,熟悉检察工资福利、检察官等级等干部人事工作;新闻宣传、文字综合工作人员要求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从事新闻宣传或文字写作工作2年以上,提供本人起草的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或刊物采用的新闻稿件、综合材料、调研文章共5篇(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检察业务工作人员须从事侦监、公诉、民行等检察业务工作2年以上,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财会职位工作人员须在检察院工作2年以上,财会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审计学专业本科毕业,现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
7.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未满1年的;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任期未满1年的(指行政职级晋升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永州人事考试网、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内网下载并填写《永州市人民检察院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推荐意见后,连同有关资料(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书、一寸免冠像片4张及所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料)到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至2019年3月20日(上班时间),免收报名费(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课程咨询QQ34067356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2.资格审查。按照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3月22日(上班时间)。
3.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酌情减少遴选计划。笔试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上午。
4.面试。笔试结束后,按遴选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永州人事考试网、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内网公布并由市检察院直接通知本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百分制。
5.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在综合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以笔试成绩为准。体检对象与选调职位人数的比例为1:1。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从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6.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
7.讨论决定。考察结束以后,市检察院党组综合考察对象的考试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
8.公示。将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在永州人事考试网、永州市检察院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9.调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并按有关程序办理人事调入手续。
五、有关事项
1.遴选人员原有领导职务不保留,调入后职级按相关程序报组织部门重新认定,法律职务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任命。
2.在公开遴选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遴选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此次遴选由永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本方案由永州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4.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2018年12月31日
5.咨询电话:0746 6370100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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