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福州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30名公告。
报名时间:3月1日上午9:00至3月8日中午12:00;
▲2019年吉林省纪委监委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20名公告。
网上报名:3月9日8︰30至3月11日16︰30;
▲2019年甘肃定西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干部10名公告。
报名时间:3月4日至3月15日;
▲面向县外!2019年江西赣州市兴国县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6名公告。
报名时间:2月26日至3月15日;
▲面向全省!2019年贵州遵义市习水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5名公告。
报名时间:3月1日至3月15日08:30-17:30。
中共福州市纪委、福州市监委择优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重新修订印发〈市纪委、监察局干部调配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榕纪办〔2014〕5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择优选调公务员进入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的职位与人数
本次选调的职位为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科员,优先安排派驻机构工作。具体职位和人数如下:
01职位:纪检监察业务岗位科员16名(男性);
02职位:综合岗位科员14名(性别不限)。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福州市市级、各县(市、区)、乡镇(街道)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福州市、各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的工作人员。
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中直、省垂直管理系统在福州市及各县(市、区)的直属或派驻机构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选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及以上公务员(含群团参公,下同)工作经历。所在县(市、区)或单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规定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未受过效能告诫、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没有其他违法行为。
8.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和任职回避要求。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报考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审核盖章。
公务员工作经历年限、中共党员资格条件,均以2019年2月28日为截止时间,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对象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3.法律法规、党纪党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请点击http://123.fuzhou.gov.cn/zyxd网址,注册登录并填写《福州市纪委监委择优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提交后下载报名表,每人限报1个职位。
县(市、区)、高新区报考人员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当地县(市、区)纪委(纪工委)。
市直单位报考人员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东部办公区8号楼11层1110室(其中市公安局和区级分局报考人员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考生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打印的报名表一份。
2.报名时间
2019年3月1日上午9:00至3月8日中午12:00 (现场受理报名时间为正常工作日)(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课程咨询QQ34067356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3.报考审核结果另行通知或登录报名表下载网址查询。
4.报考人数与选调职位数达不到3:1比例的,可相应减少该职位选调人数。
(二)考试
1.笔试
(1)市纪委监委委托第三方考试专业机构进行笔面试命题及笔试评卷工作。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侧重于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复习范围。笔试满分为100分。
(3)市纪委监委制作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届时将在福州市纪委监委官方网站和“清风福州”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
2.面试
(1)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按照每个职位选调计划数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取至最后一名时出现若干人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总成绩相同者全部列入面试人选。
(2)资格审查。市纪委监委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应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县〈市、区〉、高新区报考对象同意报考的证明应由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市直单位报考对象同意报考的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所在单位如有主管部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出具)、党员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背面备注姓名)等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应于面试前两个工作日确认,并在笔试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以上出缺名额只递补一次。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它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
(5)市纪委监委委托抽调面试公共考官。每个面试考场由7名公共考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考生的面试成绩为7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
若2名及以上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报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名次排列。
(三)考察和体检
1.考察对象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为1.5: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市纪委监委根据有关规定和职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3.市纪委监委组织考察对象参加体检。体检机构从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名单中选取,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考察人选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市纪委监委提出。
(四)研究决定
市纪委常委会综合分析被考察人员考试、考察等情况,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1.拟选调人员在福州市纪委监委官方网站和“清风福州”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四、咨询服务和其他事项
1.选调工作期间,在市纪委监委设立咨询服务电话:0591-83369732、83322762。
2.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福州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中共福州市纪委
福州市监委
2019年2月27日
吉林省纪委监委2019年度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吉林省委组织部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拟公开遴选(选调)一批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职位及数量
吉林省纪委监委主任科员以下职位20名。其中,综合职位8名,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职位12名。
二、遴选(选调)范围
全省县(市、区)级以上(含垂直管理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符合转任条件且已经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人员。
三、遴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2. 中共党员(不含中共预备党员);
3.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
4. 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 职级为主任科员以下;
6.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按照吉林省委组织部有关规定,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不含区)及以下党政、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不含市州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且工作时间累计2年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7. 报考综合职位的,应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报考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职位的,全日制学历应为法律、公安、财政、会计、税务、审计、金融、证券、心理学等相关专业,且在纪委监委、政法、公安、司法、财政、审计、法院、检察院、税务或金融、证券等相关单位工作2年以上;
8. 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在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符合到吉林省纪委监委工作的要求;
9. 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公告所规定的“以后”、“以上”和“以下”等均包括本级或本数,有关时间计算均截至2019年2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3. 新录用人员到招录单位工作未满试用期、未满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对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4. 与中管干部、省管干部(含省委组织部代省委管理的干部)和吉林省纪委监委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遴选(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 网上报名
3月9日8︰30-11日16︰30(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课程咨询QQ34067356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报名人员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lgwyks.cn),按照报名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1个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须在报名前从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或吉林省纪委监委网站下载打印《吉林省纪委监委2019年度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完毕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制作成电子文档,一并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工作证;
(3)学历学位证书(含全日制和在职);
(4)《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
(5)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和奖励证书。
2. 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上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将审查结果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通知考生,并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说明理由。
3. 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在线支付考试费用成功后,确认报名工作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如计划遴选(选调)人数与缴费人数未达到1︰3比例,视情核减拟遴选(选调)人数,并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发布核减公告。
4. 打印准考证
3月15日8︰30-16日9︰00,考生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以测试报考人员综合素质为主,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笔试时间为2019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具体地点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计划遴选(选调)人数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五)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 人选所在单位同意报名推荐函(须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报名表》原件;
3. 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套);
4. 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套);
5. 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套,须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 《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原件;
7.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和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套)。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他人。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专业能力和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且超过录取线的考生,一并作为体检对象。
(七)体检
组织体检对象集中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启动考察程序;不合格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体检费用由吉林省纪委监委承担。
(八)考察
吉林省纪委监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的,列为拟调入人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九)公示
在遴选(选调)人选工作单位和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对拟调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在吉林省纪委监委安排试用,试用期为6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十一)办理手续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安排返回原单位工作。
五、注意事项
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吉林省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传真):0431-88902687。
2. 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吉林省纪委监委组织部
2019年2月27日
定西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干部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定西市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部分干部。
一、选调数量
公开选调10名科级及以下干部,拟统筹安排到市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不设具体职位,统一比选,择优录取。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市、县区及以下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人员。
中直和国家设在定西市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勤奋敬业、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2. 科级干部年龄在33周岁以下(计算日期截止2019年1月31日,即1985年1月31日以后出生);科级以下干部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2周岁(1986年1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2019年1月31日。
4.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相应的学位,熟悉经济、金融、审计、财会、法律、行政管理、计算机信息技术等专业,或具有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判、司法、审计、税务、财政及其他党务、行政部门工作经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2019年3月4日至3月15日,到指定地点报名(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课程咨询QQ34067356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市直单位报名人员在市纪委监委报名(地址:市委市政府统办楼1001房间);各县区报名人员在各县区纪委监委报名(具体地址可向县区纪委咨询)。
本人填写《定西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登记表》报任免(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携带相关材料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近期免冠二寸蓝底彩色照片5张。
2.资格初审。市纪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可于2019年3月20日9:00至3月22日18:00期间登录定西纪检监察网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比例未达到3:1,视情况减少选调数量。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于2019年3月25日至3月28日期间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
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拟进入面试人数与拟选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对象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定西纪检监察网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职称资格证书、《报名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4.资格复审合格参加面试,若参加面试人员与选调人数比例低于3:1,酌情减少选调计划。
(四)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需要组织加试,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
2.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在定西纪检监察网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
(五)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差额确定选调干部体检、考察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体检、考察人选与选调人数1.5: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考察前,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依次递补。
2.考察。市纪委监委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落实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要求,按照干部档案管理和公务员管理的政策规定,认真审查考察对象干部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进入公务员队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3.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调资格,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产生的空缺依次递补。
(七)公示、试用、调动与任职
1.公示。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对象,分别在市纪委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试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安排到市纪委监委有关部室及派驻机构工作试用半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3.办理手续。试用期满后由市纪委监委对选调试用人员进行测评,表现良好胜任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4.任职。办理调动手续后,选调人员直接任职。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要求
1.本选调公告在《定西日报》、定西党建网(http://www.dxdjw.gov.cn)、定西市纪检监察网(http://www.dxjjw.gov.cn),报名表格可登录相关网站下载。
2.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3.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4.为保证干部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5.联系及咨询电话:0932-8321951 8231782。
定西市纪委监委 中共定西市委组织部
2019年2月28日
兴国县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兴国县外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 选调职位及名额
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6名。
二、公开选调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范围
报名参加选调的对象为兴国县县外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名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中共党员优先;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表现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实际考核年限为准,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79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经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为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4、与县纪委监委现有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
三、公开选调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选调公告
选调公告由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在相关媒体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6日-3月15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课程咨询QQ34067356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2)报名地点: 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 (兴国县潋江镇兴国大道185号,咨询电话:0797-5315118)。
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1寸照片3张,填好的《报名登记表》(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自行打印);
(5)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由组织或人事部门盖章确认)。
报名后证件原件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它资料不予退回。
3、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考选条件者,取消考选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以内,主要测评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岗位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2、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采取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选调;3、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选调人员,同分条件下,依次按第一学历较高、最高学历较高、工作年限较长者优先;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到拟选调人员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通过谈话了解和查阅档案等形式对入闱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
考察结束后,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六)体检
组织拟选调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七)公示
最终确定的拟选调人员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7天。
(八)调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调动手续。原为科级职务的,保留原职级工资待遇。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组成兴国县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选调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选调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兴国县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2月25日
2019年遵义市习水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习水县委、县政府同意,习水县纪委县监委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选调公务员5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贵州省范围内在编在岗公务员且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纪检监察工作,作风过硬;
2.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功底、组织协调能力和纪检监察工作业务能力;
3.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未被治安和刑事处罚;
7.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2014年以来新录用到乡镇工作未满5年的(录用前在乡镇、村(社区)的工作经历从事基层项目服务或临时聘用在基层并交纳了社会保险的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正在接受审计、审查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6.法律、法规规定或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选调方式
通过笔试、面试和考察方式择优选调。
(二)选调程序
1.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日至3月15日08:30-17:3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课程咨询QQ34067356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报名所需材料:
(1)《习水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3份(需编制所在部门和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及电子版;
(2)身份证、个人毕业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蓝白渐变底1寸免冠证件照3张(同时提供电子证照);
(4)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2.资格初审
习水县纪委县监委在收到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若发现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3.综合测试
(1)笔试(占总成绩的50%)。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凭居民身份证与准考证参加考试,实行百分制,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纪检监察常用业务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未达到3:1,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结果,按面试人员与选调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采取现场抽签确定序号、逐一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评分。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作为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由县纪委县监委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在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上加分。在报名时如实填报《习水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佐证资料原件进行审查,如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加分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当地有关部门。
(1)在纪检监察、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从事办案工作具有一定办案工作经历的人员可申请加分1分;
(2)受县级及以上纪检监察系统表彰的可申请加分1分;
(3)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可申请加分1分;
(4)具备法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可申请加分1分;
(5)具备会计、审计等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职称可申请加分1分;
(6)加分分值计入总成绩,加分值累计不超过3分。
5.考察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1:1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遵纪守法的情况。
考察工作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6.体检
(1)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人数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检由习水县纪委县监委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7.公示及办理调动
确定拟选调人员后由习水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在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因考察不合格或公示环节取消选调资格而空缺的职位,根据成绩由高到低递补选调人选,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选调单位按习水县单位人员调动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审批手续,原则上于公示期满后30日内完成。
五、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851-22528195(习水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
监督电话:0851-22732513(习水县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六、其他
本次选调事宜均在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本次选调未尽事宜,由公选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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