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尊敬的李书记:您好,我是一名在外地外省工作的事业单位人员,孩子和老人都在老家,自己却身在异地,我无时无刻不在思想自己的家乡和家人,希望政府可以出台一些针对在外地工作的公职人员的考调、遴选等异地调动政策,让我们能与自己的家人团聚。
【官方回复】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曲靖市委书记的留言收悉,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对年龄、户籍、就业状况等条件的规定
从2011年起,我市就对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年龄、范围、就业状况等条件全面放开。为促进和激励人才合理流动,切实解决用人单位招人难问题, 2016年开始彻底放开对应聘人员就业状况的限制,2018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曲靖市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曲办发〔2018〕23号),文件规定:“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促进高校毕业生在不同地域和不同性质单位间合理流动。”
(1)国有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是否纳入公开招聘的规定。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09〕188号)第二条规定:“国有单位在职正式职工是否纳入公开招聘范围(含按干管权限招聘担任领导职务的管理人员和中层领导管理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如纳入公开招聘,须征得调配工作主管同意,并按调配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就业条件的规定。2011年-2015年,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对就业条件的设置有“未就过业”、“未就业”、“在职人员”、“就业条件不限”四种类型,由用人单位结合招聘岗位性质、特点自行确定。2016年起,除部分特殊岗位外用人单位在设置招聘岗位条件时不再对应聘人员的就业状况进行设置,彻底放开了就业条件的限制。
(3)户籍(生源)规定。根据曲办发〔2018〕23号文件精神,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时进一步放宽对户籍、地域等条件的限制,只要报考人员的自身条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均可参加报考,如通过考试且合格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后按照调配有关规定及时办结人事关系转移手续(俗称考调)。
(4)报考年龄的规定。根据省、市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报考人员的年龄统一规定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招聘具有中职及以上职称人员的可按政策可适当放宽年龄招聘(由用人单位确定);部分特殊行业岗位招聘人员涉及到性别、年龄、身高条件的,须严格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提供有关文件依据)。
2、曲靖市市属事业单位人员遴选及调动政策
(1)遴选政策。为进一步优化市属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提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素质,规范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从2017年起,我市取消夫妻分居、照顾父母等调动政策,同时,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曲靖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2017〕42号),文件规定:“......市属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除下列情形外,一律实行公开遴选:①政策性、指令性安置和符合曲靖市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可采取直接考察的办法遴选;②市属相同性质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工作人员,以及从市属事业单位调动到县(市、区)、乡(镇、街道)所属相同性质事业单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以直接考察调动。......市属事业单位在补充工作人员时,采取公开报名和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中择优调入;遴选人员所在单位与遴选单位为相同性质的事业单位,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调动政策。为加快推进曲靖市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和区域教育中心建设,促进曲靖市卫生健康和教育事业稳步发展,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放管服改革,2019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编制分配人事管理方式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2019〕123号),规定了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的流动调配原则:“对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省级及以上(含省外相同层次)医院、学校流动到我市工作的相同性质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经用人单位研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人员调配手续;其他人员的流动调配,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2017〕42 号)执行。”县(市、区)的遴选和调动政策请详询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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