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30日湖北宜昌市纪委遴选公务员笔试题
考试时间 14:30-17:00
一、填空题(10分)
10题,20空,每空0.5分。
考察内容有:两不愁三保障,刑事案件管辖,纪律处分,“从旧兼从轻”,问题线索四种分类处置方式等
1.初心()和使命()
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2.两不愁三保障的是不愁吃不愁穿,()()()有保障
2015年11月中直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强调,“十三五”期间脱贫攻坚的目标是,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简称“两不愁三保障”。
3.刑事案件原则上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刑法适用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从旧兼从轻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是指除了对非犯罪化(除罪化)、弱化惩罚或有利于行为人的规定之外,刑法不得有溯及既往的效力。用最简单的话理解就是:“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
二、单选题(10分)
20个,每个0.5,共10分
违纪获得的一切财物都应当被收缴或者责令退赔,刑法中违法获得的一切财物应当(D)
A.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B.没收或者责令退赔
C.XX或者责令退赔
D.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追缴的文字解释,是指勒令追回(非法所得的财物)。刑法64条的含义就是指有权的司法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相关财物予以勒令缴回到办案的司法。至于勒令缴回的违法所得最终如何处理,应属于返还、没收等法律行为所要表达的内容。追缴的的财物如果属于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应予返还;如果属于违禁品和贿赂款等则应予以没收。因此,“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应当理解为,对于追缴的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除了依法返还受害人的以外,一律没收上缴国库。
6.我国诉讼制度以审判为中心,以(D)为核心。
A法官B法律C事实D证据
三、多选题(10分)
10个,每个1分,共10分
1.六稳是()
A稳就业,稳金融
B稳外贸,稳投资
C稳外资,稳预期
D稳外资,稳民生
“六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
“六保”: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2.初核阶段不能采取哪种调查措施( )
A.查封 B.扣押
C.冻结 D.限制出境
在立案前的初核程序中可以采取的措施具体包括9种,即“谈话、询问、查询、调取、勘验检查、鉴定、暂扣、技术调查、限制出境”
四、判断题(10分)
10个,每个1分,共10分
五、简答题(20分)
每题5分
1.四种形态的内涵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2.监察委员会的职责
监察委员会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3.刑事诉讼的证据概念及种类
刑事诉讼诉讼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4.两个一百年目标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到建党一百年时建成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小康社会,然后再奋斗三十年,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从十九大到二十大,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我们既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又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
六、论述题(40分)
每题20分
1.“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三者的关系是什么,如何指导实践?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作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作出部署,为进一步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反对腐败提供了坚强支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体现了他律和自律、惩处和教育、法治和德治的辩证统一。“不敢”是前提,侧重通过严格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提高腐败成本,消除侥幸心理,巩固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让党员、干部从害怕被查处的“不敢”走向敬畏党和人民、敬畏党纪国法的“不敢”;“不能”是关键,侧重通过改革和治理创新压缩腐败现象生存土壤,用织密织细的“笼子”关住权力,压减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形成不断完备的制度体系、严格有效的监督体系,让意欲腐败者无机可乘;“不想”是根本,侧重通过改造主观世界达到“内无妄思,外无妄动”,坚守“当干部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对那些充满诱惑、可能掉入陷阱、可能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事情形成条件反射般的免疫力,让人从思想源头上与贪腐之念绝缘。不敢、不能、不想,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也不是三个环节的割裂,必须着力打通内在联系,统筹联动、同向发力,深化标本兼治,增强总体效果。
按照“三不”一体推进的理念、思路和方法进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政治监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围绕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持续深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
围绕扎紧不能腐的笼子,持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围绕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持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
2.就监察体制改革的今天,谈谈怎样依纪依法依规做好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
(题目与解析来自网络,仅供参考。非小军师内部培训材料。)